关于移民安置按照户口每人25平安置,但是村民本来的老宅都是适合一家人居住的,基本都是100平以上,而且家里有老人孩子完全可以居住,后期孩子结婚生子也可以住的下,但是现在安置按人口有点不合适,因为有的人可是孩子没有结婚,还有的是因为村里不具备上学的条件,把孩子户口挪走的,导致面积比原有住房面积小,本来就是受灾了,却因为这样安置不得已去增加面积,既然原有地方不具备生活了,移民安置为什么不考虑这些因素,反而造成经济压力。
本人建议1-2人同意按两居室安置,3-4人按照3居安置,5-6人按四居安置,酌情考虑搬到新居没有办法再像原来一样重建房子,更改面积的局限性,应该为老百姓多考虑,按照这样安置下去,如果有人需要额外增加,那就是个人自愿了,人民群众也没有怨言,基本够住了。
还有因为孩子上学户口不在村里的媳妇孩子,并且没有在其他地方享受搬迁补偿的应该享有应有的住房补助!户口迁走是因为村里没有上学条件导致这样不得已的事发生,这是民心所向,希望上级领导酌情考虑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