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医院医用钢板断裂 谁来给个说法?

用户_x8Id
2021-10-1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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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薛玉卫2018年8月10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到子长市人民医院就诊,该院入住后诊断为右股干下端骨折,在该院骨二科近行内固定手术治疗,手术后的340多天后2019年7月 的31日,因求后患者长期肿胀疼痛,活动受限等原因,到子长人民医院诊疗,诊断结论为1右骨干骨折术后钢板断裂,2右骨干骨折术后不愈合,内固定失效,术后近一年,骨折无法愈合,3右下脂深静脉血栓形成,随后到延大附院治疗30天,进行第二次内固定手术。

在子长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导致血栓形成,该院同时安置了一个下肢静脉滤器,按规定只能体内放置半个月,但子长人民医院的大夫不懂,防血栓针没打。让滤器放置俩个月,血溶不了,以致无法取出,辗转到延安,西安多家医院不予收治,最后由交大一附院进行了摘取手术,再次造成重大痛苦和巨大的经济负担,子长市人民医院用什么钢板具体不知道,致患者骨折住院一年不能愈合,恢复功能差。二次手术产生医药费等各种损失约20多万。多次协商未果。我是患者的丈夫一级残20多年,请有关领导关爱一下我们弱势群体!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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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医院医用钢板断裂子长市医院回复
子长市
2021-11-09 09:56

子长市人民医院回复:2018年10月16日,患者以“外伤骨折术后2月,左下肢肿胀余天”之主诉入住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周围血管科,初步诊断为:1、“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2、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中央型)。3、右下肢股骨骨折内固定术。4、左髂静脉压迫综合症”。2018年11月18日,交大一附院在局麻下行下腔静脉造影滤器取出术。术后全药物治疗。

2019年7月31日,患者以“右大腿肿痛,活动受限13天”诉入住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关节外科治疗,初步诊断:1、右侧股骨骨折术后钢板断裂。2、有股骨干骨折术后补愈合。3、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2019年8月6日,进行右股骨干骨折术后不愈合内固定更换手术顺利,术后给予预防感染对症治疗。

2021年4月18日年,我单位委托延安市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但与患者受到的损害无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期间,我单位多次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协商未果。

目前,患方对延安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结果存在异议。于2021年7月5日已向陕西省医鉴办再次申请医疗事故医学鉴定,陕西省医鉴办已经受理,目前按照鉴定程序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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