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毛坝镇供销印象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辛常菊
2021-07-05 15:58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紫阳县毛坝镇供销印象住户,托国家的好政策,分到位于供销映像25楼一套四人住房,装修之前在物业交了2450元装修保证金,物业承诺房子装修完就退回,房子入住半年后物业一直没有退回这个费用,然后所有住户就提出意见,迫于压力,物业提出来返回装修保证金,但是要扣除物业费,并且这个物业费收取标准没有通过所有住户同意,而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列出清单,因为钱在物业手里,住户也没得办法抗议,本来这个房子是国家易地扶贫安置房,本质上是造福老百姓,但是一年一千四五的物业费无形之间让老百姓的负担更重了,我想请问各位领导,对于这种住户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不是合理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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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05 15:58
已转交 2021-07-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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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印象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 要求2日内退还
紫阳县
2021-08-17 17:17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我局于7月23日收到“西部网关于网友反映供销印象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不合理”的督办件后,立即安排专人前往毛坝镇供销印象小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毛坝镇供销印象小区为十三五实施的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小区建成后,于2019年5月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招聘金竹印象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13日期间,该物业公司未收取物业服务费。2021年4月14日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高层住宅0.70元/㎡(该幢房屋总层数28层),截止调查时,金竹印象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业主物业费1户,共计1546.00元。

调查核实后,我局向金竹印象物业服务公司送达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紫住建即字[2021]第24号),并予以警告,要求金竹印象物业服务公司在2日内退还小区业主的物业服务费1546.00元,并立即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在小区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无异议后与业主签订物业收费标准合同后,严格按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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