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横山区一警车违规逆行 请严查处理

2021-06-23 11:02
点击数:

6月22日中午11时40左右,本人行走在横山区人民医院门口,有一辆车牌号为2690的警车违规逆行,当时正直城关小学放学时段,严重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本人强烈要求交管部门对当时驾驶人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扣三分,罚款200。根据两张照片不同位置现有证据已证明!请严肃查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6-23 11:02
已转交 2021-07-06 17:49
已反馈 2021-07-16 11:20
已反馈 2021-07-16 11: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横山区一警车逆行 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巡逻管控
横山区
2021-07-16 11:20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关于网友反映“榆林横山区一警车违规逆行”的情况》的调查函已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该网友反映警车逆行的情况存在,但并不存在违规现象。横山大街东侧同方向2条道路允许所有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大街西侧单条道路允许公交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通行。为了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的管理,在放学期间做好护学岗执勤的同时加强对高峰期公交车道、救护车应急通道的车辆清理和管控工作,确保公交车道、生命救护通道的畅通、有序,区交警大队专门采取使用执勤警用车辆来回巡逻管控与民警定点疏导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管控。这一举措使得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拥堵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学校、家长的一致赞誉、理解和支持。

横山大街属于几十年前建设的街道,道路比较狭窄,通行能力差,加之下班后车流高峰与放学后车流高峰叠加,部分接孩子放学回家的车辆存在占用大街西侧道路(公交车道、救护车应急通道)停放的情形,致使交通压力剧增,极易发生拥堵。当时正值我区各单位下班及各学校放学时间,城区中队负责执勤任务。因此,网友看到的情形为:执勤民警正在驾驶警用车辆借用公交车道进行车辆清理和巡逻管控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