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名都住宅项目开发商延期交房 不赔偿违约金

豆子
2021-06-2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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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3月12日与陕西胜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2020年12月31日交房,然而在2020年12月24日,我收到了陕西胜达发的短信,内容为“年初因新型冠状疾毒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延期约3个月;2020年11月份,为落实铜川市住建局通知的关于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导致项目延期约3个月。龙山名都住宅项目交付时间顺廷至2021年6月30日”。

今日我又收到陕西胜达发来短信,因市政配套工程影响6月30日不能交房,暂定于8月30日交房,从7月1日开始按照合同中规定计算违约金,请问政府疫情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扬尘措施是不可抗力吗?扬尘措施县政府发文件让所有工地都停工了吗?有的话具体几月几日至几月几日?我在官网查到因为疫情2020年1月29日陕西省启动一级响应,2020年2月28日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这期间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可是不可抗力不能让我们业主认6个月吧?请有关部门领导给与我合理解释,给与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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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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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名都住宅项目开发商延期交房 住建局答复
宜君县
2021-06-25 14:44

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关于“龙山名都住宅项目开发商延期交房 不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经调查,情况属实,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期间县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多次督促工程进度。

6月22日上午,我局对陕西胜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开发企业:一是依法依规据实核算延期交房时间,同业主协商赔偿事宜。二是加快施工进度,建议开发企业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观看,让业主了解工程进度,并做好解释工作(8月31日前交付使用)。三是针对意见大的业主,做好相应解释,采取良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得到业主的谅解。四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赔偿内容分歧较大的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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