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未续签合同

好先生
2021-04-2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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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天卫保安公司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城管)30人,于2018年1月15号西乡县天卫保安公司派遣到西乡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正式工作,月工资2100元(注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从2018年1月15号截止2019年1月15号),目前为止从2019年1月15号后,在未签任何劳动合同协管人员仍然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上班,后期有人员自动离职保安公司又重新招聘,劳动合同没有提出续签,直接让上岗后期补充协管人员工作,长达2年短则半年之久。

其二,对外派协管人员未购买社会福利(五险),18年1月15号截止目前未购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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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4-27 09:50
已转交 2021-05-07 16:15
已反馈 2021-05-26 14:28
已反馈 2021-05-2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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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城管协管员未续签劳动合同 已责令补签
西
西乡县
2021-05-26 14:28

西乡县人民政府回复:我县收到贵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未续签合同的情况”后,及时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18年,因我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需要,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申请,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西乡县天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招聘30名协管员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从事协管员工作,所需经费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申请县财政拨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西乡县天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年签订合同,西乡县天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30名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工资按月发放,购买了相应的商业保险,未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合同到期后所有人员继续上岗,但未续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经调查,网友“好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我县已责令用人单位西乡县天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协管员补签劳动合同,并就缴纳社会保险事宜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商议,尽快拿出切实可行方案,确保协管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求两个单位共同做好工作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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