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美国际三期15-17-21交房 业主的权益谁来维护?

悦美业主
2021-04-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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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樱花二路悦美国际社区,于2021年4月15日通知业主交房,交付3期B段3栋15-17-21号楼,广大业主满心欢喜去收房,结果碰到以下霸王条款和闹心问题:

1-必须先交费再验房;必须先交装修押金不管现在装修与否!

2-地下车库漏水,17号楼窗户大小和合同图纸比例不符,竣工验收如何通过?

3-合同中明确的配套学校已经与2015年建成使用,为何这次交房的业主孩子上不了配套学校?

4-儿童游乐设施周边都是地上车位,孩子们的安全谁来保障?

5-因为以上问题未解决,广大业主拒绝收房,开发商打电话发短信威胁业主,5.1开始统一强制收取物业费!

鉴于以上问题和开发商多次沟通未果,作为普通市民,我们搞不懂政策法律,也不是专业法律人士,我们只想得到并维护该有的权利!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给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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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美国际三期业主子女上学难 长安区教育局回复
长安区
2021-05-18 14:39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回复: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8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  

悦美房企在2018年9月之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进行了公示,并规范销售房屋,不再约定学位卡直升入学事项。业主在2018年9月之后所购悦美国际小区房产,不得违规发放学位卡直升入学。

4月22日,悦美三期业主代表到长安区信访局集访,就此问题进行诉求。区信访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及悦美企业四部门联合对业主进行答复。

长安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文件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对文件发布之后所购房产的业主子女,各民办学学校不得违规承诺入学资格。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入学相关规定,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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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美国际三期交房条款问题 长安区住建局答复
长安区
2021-05-19 17:26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反映“悦美国际三期交房存在霸王条款”等情况的网调字[2021]第05011号网上舆情调查函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先交费再验房和交纳装修押金问题

悦美国际小区三期15#、17#、21#楼因工程质量问题我局督促建设单位自4月24日起停止交房,4月26日建设单位已在单元门口及营销中心张贴暂停交房公告。关于业主收房与装修押金捆绑问题,业主收房后如需装修的情况下,按照业主与小区物业双方约定缴纳装修押金。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督促小区物业严格落实《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二、关于地下车库漏水、窗户与图纸不符及竣工验收问题

1.地库漏水问题。经查情况属实,建设单位对渗漏问题正在加快维修,严重漏水处已于5月5日止水,待渗漏问题全面处理完后,对墙面起皮脱落问题进行修复。

5月12日长安区建筑管理站工作人员再次对悦达华美西安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快有关质量问题维修工作。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成不得擅自交房。建设单位承诺地库漏水问题5月22日前维修完毕。

5月17日长安区建筑管理站工作人员对悦美国际质量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地下车库还有一处有渗漏,要求建设单位对已经维修过还出现渗漏进行排查并彻底解决渗漏问题。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于5月30日前未能完成限期整改,长安区建筑管理站将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2.窗户与图纸不符及竣工验收问题。由于此问题涉及图纸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我局无相关职能,建议由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对此问题进行答复。

三、关于业主子女就学配套学校问题

建议由长安区教育局调查答复。

四、关于儿童游乐设施周边地上车位设置问题

1.地上车位设置问题。地上车位设置应核查小区规划图纸,建议由资源规划长安分局进行答复。

2.开发企业威胁业主问题。经我局向开发企业核查,开发企业不承认发短信威胁业主,若业主有相关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举证。

五、关于5月1日起收取物业费问题

目前,该小区已停止交房。小区物业并未从5月1日起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待开发企业达到交付条件,通知业主收房后,次日开始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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