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安康市汉阴县人,2016年4月份,与汉阴人江XX(工程发包者)签订了《石泉县前池小区承包合同》,江XX给我们说,此项目已列入陕南移民(脱贫)规划,合同签订后我们累计投入资金750万元。
由于相关手续不齐全,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多次前来阻挡,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江XX就对我们说,让我们只管干活,其他问题他来处理,就这样,在反反复复之中,楼总算盖起来了。
2019年底,楼盖起来了,我们垫资的钱却要不回来,江XX说他正在跑手续,待手续下来政府就可以收购我们的楼。
近日,经过我们了解,当初此项目列入陕南移民(脱贫)规划之中,由于相关手续不齐全,最终被取消资格。
我们前后辛辛苦苦垫资干了四年,现在是血本无归,不仅如此,由于我们要不回来垫资的钱,从而导致我们欠农民工资140多万元。现在我们是度日如年,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我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