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回复:麟游县兴元市场属集体企业,位于县城东大街4号,于2003年建成运营,由县供销联社主管,市场东西两排分别建二层营业用房,占地面积6247.08平方米,建筑面积3771平方米。该市场为综合类消费市场,主要由70余家个体商户从事餐饮店、超市、服装鞋帽店、家具店、网吧等经营,市场有3人从事物业管理,主要靠3间房屋租金收入和收取商户物业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运作,负责市场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
一是关于网友提出“兴元广场垃圾一片”的情况。兴元市场环境卫生清理由专人负责,坚持每天早上7:30和中午14:00全面清扫,夏季坚持每天保洁三次。因广场属步行街,过往行人较多,确实存在行人随手丢垃圾现象,日常环境保洁有不及时问题。
二是关于网友提出的“楼道有尿”现象。经核实,市场东排第一个楼梯处楼道有尿液,主要是二楼一家网吧部分顾客夜间所为。由于网吧夜间顾客多,距离农副公司院内厕所50米,北大街公厕200米,个别顾客图方便不去公厕,造成“楼道有尿”现象。
三是关于收取物业费问题。兴元市场属集体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确保市场正常运转,经市场会议研究,在参照城区其他市场物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兴元市场物业收费标准,即从事餐饮业的商户每间房屋每月收取30元管理费和10元垃圾费,其余商户每间房屋每月收取20元管理费和5元垃圾费。
对于网友反馈兴元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正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行专题研究,并督促下属企业兴元市场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方案;二是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卫生保洁任务,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大市场“三包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对楼道及商户产生垃圾进行常态化清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抓实抓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和群众养成良好职业习惯、生活习惯,为市场营造更加干净、舒适、宜商宜居的良好环境,让商户和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