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宜川某业主向媒体反映称,该业主于2014年5月在宜川县碧荷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6年4月交房时,开发商就代收了大修基金和契税,然而开发商私自挪用,导致多年过去业主仍拿不到房产证。
碧荷花园小区居民现已基本入住。小区共有四个单元,19层,现有住户130余户,400多居民。在该小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多为贷款买房,买房初期以为开发商将办理的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谁知那些全款购房的业主也没有拿到房产证,该小区业主到相关部门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开发商压根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手续,而是将业主缴纳的大修基金和契税私自挪用,被挪用的两项金额多大130余万元。
在各业主知道真相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向宜川县政府,信访局,房管所,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多次反应此事,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业主出高价买的商品房却没有房产证,不光对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政府各部门的不作为,庸政、懒政思想严重,不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当年开发该小区的无良开发商至今任然再城建政府的一些工程,据当事人透露,当时开发该小区的开发商中就有一位是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