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办理贷款“不严不实”父亲被代替签字做担保

186****0105
2020-08-21 09:59
点击数:

我是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人,2010年有人找父亲做担保贷款,当时父亲没同意做担保事宜。因自身经济状况有限不能担保及有事去不了现场为由拒绝了贷款人;后贷款人自己去拓石镇信用社做了贷款;过了几个月贷款人因贷款未能按期还上,父亲账户被拓石镇信用社列入黑名单;父亲多次找信用社询问,(信用社答复:他是一笔贷款担保人)。因贷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所以被列入黑名单;父亲说并没有同意担保,也没有到过现场亲笔签字按指纹怎么能是担保人?信用社答复是:贷款手续上面有你签字,父亲说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亲笔签字按指纹;父亲再三要求信用社人员拿出贷款手续查看,上面的确不是本人签字按指纹,但是信用社至今就是不解除黑名单。说不管怎么说上面有你签字你就是担保人。 

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一) 办理贷款手续时父亲未到过现场。(二)贷款手续上面未亲笔签字。(三)贷款手续上未按指纹。(四)未出具任何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以上条件都不具备;这个贷款是怎么办理的?况且父亲已年近六旬黑名单至今未解除, 多次找信用社解决此事无果;恳求政府领导帮忙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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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8-21 09:59
已转交 2020-09-01 12:08
已反馈 2020-09-01 16:43
已反馈 2020-09-0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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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办理贷款“不严不实” 黑名单已解除
民生热线栏目组
2020-09-01 16:43

网友反馈:关于信用社办理贷款“不严不实”事宜,经信用社与父亲沟通协商达成协议,信用社答应按本月8月28日星期五处理解决处理完此事,目前此事已解决,黑名单已解除。在此我代表父亲及全家向关心、关注此事的媒体、广播电视、西部网、及社会人士等,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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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办理贷款不严不实 解除了客户黑名单
宝鸡市
2020-09-09 16:42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网第08119号网上舆情调查函,反映我区“信用社办理贷款不严不实,父亲被代替签字做担保”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区信用联社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群众反映我区拓石信用社办理贷款程序不严,致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贷款担保人”,个人账户被列入“黑名单”问题,确系我区拓石信用社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该问题发生。

鉴于以上事实,区信用联社立即解除了客户“黑名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一是对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经办责任人李兴堂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调离信贷岗位;二是对办理信贷审批责任人原拓石信用社主任刘安明给予警告处分;三是对舆情处置不及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原拓石信用社主任强力,现任拓石信用社主任梁元元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书面检查。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相关业务办理审批流程,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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