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人,2010年有人找父亲做担保贷款,当时父亲没同意做担保事宜。因自身经济状况有限不能担保及有事去不了现场为由拒绝了贷款人;后贷款人自己去拓石镇信用社做了贷款;过了几个月贷款人因贷款未能按期还上,父亲账户被拓石镇信用社列入黑名单;父亲多次找信用社询问,(信用社答复:他是一笔贷款担保人)。因贷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所以被列入黑名单;父亲说并没有同意担保,也没有到过现场亲笔签字按指纹怎么能是担保人?信用社答复是:贷款手续上面有你签字,父亲说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亲笔签字按指纹;父亲再三要求信用社人员拿出贷款手续查看,上面的确不是本人签字按指纹,但是信用社至今就是不解除黑名单。说不管怎么说上面有你签字你就是担保人。
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一) 办理贷款手续时父亲未到过现场。(二)贷款手续上面未亲笔签字。(三)贷款手续上未按指纹。(四)未出具任何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以上条件都不具备;这个贷款是怎么办理的?况且父亲已年近六旬黑名单至今未解除, 多次找信用社解决此事无果;恳求政府领导帮忙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