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灵沼街办强拆合法民房 残疾人无家可归

飞翔的鹰
2020-01-2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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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上南丰村村民。情况是这样的。我大伯卓某是上南丰村民,现已年近70岁。2005年大伯儿媳崔某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三级残疾人。大伯因长期与儿媳崔某不和,住在一起经常打架。为化解矛盾,利于家庭和谐。2006年大伯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给与残疾人照顾。村上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批,在上南丰村梁桥新村审批了一处宅基地,2007年大伯在村上梁桥新村花费十万元建房,供儿媳崔某和儿子居住。

2019年12月28日上午西安市水务局组织高新区灵沼街办相关人员,在房屋内重要东西未搬离的情况下,当天强行拆除了大伯在村上梁桥新村的房屋,导致大伯经济损失惨重,具初步估计当天强拆造成大伯经济损失将近10万元。

该宅基地是村上给予残疾人儿媳崔某的特殊关照,也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西安市水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赔偿经济损失费用,将会导致大伯家庭经济损失惨重,儿媳崔某无处居住。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也与国家对残疾人的人文关爱精神背道相持,违反了社会公德。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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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1-22 11:16
已转交 2020-03-11 16:52
已反馈 2020-03-1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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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灵沼街办强拆合法民房 依法拆除违建
高新区
2020-03-13 17:49

西安高新区网信办回复:贵网转发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第03044号)中关于“西安高新区灵沼街办强拆合法民房,残疾人无家可归”的舆情,我单位收悉。已转灵沼街办核查处理,现将核查结果回复如下:

自省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沼街办按照高新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专班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于2019年11月对辖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并按要求上报,后经高新区违建别墅专班分类处置研判会研判,确定了4处违建,其中一处位于上南丰村,当事人为卓伟。

2019年12月5日,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其下达《违法建筑认定书》,要求自行整改。 12月24日,西安市水务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灵沼街办人员多次督促其搬离和自行拆除,遭其拒绝。2019年12月28日,灵沼街办在水务部门的委托下,按拆除要求,组织电力、城管、国土等部门,依法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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