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十几年无房产证

一等十几年
2020-01-0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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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十几年不办房本,网上有2015年11月份和2018年12月份业主在本平台的反映,有政府回复。但至今不能解决!我2019年9月至10月在宝鸡市民热线反映过,末回复!后通过市政府网的市长信箱反映,回复是通过法律解决!今看到民生热线,再次期望能急民生所急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彻底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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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1-03 09:24
已转交 2020-01-13 16:49
已反馈 2020-01-20 10:36
已反馈 2020-01-20 10:3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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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无房产证 宝鸡住建局回复
宝鸡市
2020-01-20 10:36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网调字〔2020〕第01071号舆情调查函收悉。涉及我局的问题为网友“勇敢的心”反映“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十几年无房产证”。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陈仓园市民中心是宝鸡市委、市政府为保障广大市民办理各类社会事务而建设的一项惠民工程。项目由原宝鸡市房产管理局代表市政府管理,由宝鸡市旧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旧城公司)与宝鸡市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仓公司)联合开发,为附带裙楼的双子楼结构。

根据2006年9月旧城公司与陈仓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项目建成后地下一层及东楼一至六层归旧城公司所有,西楼一至九层由市人社局购买,全部用作办公;其余部分房产由陈仓公司自行处置(对外销售)。工程建设及各种手续办理和资金全部由陈仓公司负责。2008年11月,陈仓园市民中心建成并交付使用,但土地转性及消防验收尚未全面完成。

由于该宗土地是原市房改委以划拨形式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市房改委撤销后,土地证转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此,旧城公司多次报请自然资源规划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请求尽快予以变性,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落实。楼栋消防整改及办公场所加装消防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后,已初步具备验收条件,拟再次申报消防验收。同时,旧城公司一直在督促陈仓公司,希望其站在广大购房人的角度,切实投入人力物力,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尽快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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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无房产证 宝鸡市规划局回复
宝鸡市
2020-01-20 15:47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我局收到宝鸡市政府督查室关于核查西部网网民留言的通知所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第01071号)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查,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由宝鸡市旧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截止目前该楼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网民“勇敢的心”反映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十几年,至今业主未拿到不动产权证情况属实。

经了解,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高层因缺少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证明、房屋竣工验备案表等手续资料,导致该楼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规定,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办理是申请受理制,建房企业不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办理。

房屋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针对购房人普遍反映的交房后不及时办证问题,建议购房人可依据购房合同,督促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不动产证,同时也可采取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目前政府住建部门也正在加强房地产监管,督促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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