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陕西省规定不再收取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生活垃圾费,但是再新的物业缴款单中,海亮新英里物业将这些费用均摊到物业费中进行变相收取。
原物业费1610.55/9=1.5一平,现在涨到755.34/3=2.11一平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经杜城街道核实,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第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第二十八条: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办法),并抄送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发改发〔2019〕331号)文件精神,在西安市关于物业服务收费具体细则出台前,还按照之前的物业收费办法执行。
针对此问题,杜城街道安排工作人员核查了海量新英里小区物业收费单据,里面明确的项目有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电梯运行服务费、公共耗能服务费(公摊电费)和物业服务费,并未违反全市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