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城市广场物业对公共区域停车位设卡收费 望关注!

业主
2019-10-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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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延川县城市广场一期业主,我们城市广场一期五栋楼共住两千多人。去年物业公司把楼前院的公共区域停车位进行设卡收费,当时经过业主抗议维权停止了收费,前段时间物业公司再一次对前院的公共区域停车位进行设卡收费。

物业法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停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可是城市广场物业公司却明目张胆的侵犯业主的权利,难道物业公司后面有保护伞吗?希望相关部门关注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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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10-21 10:32
已转交 2019-11-04 16:24
已反馈 2019-11-0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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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物业对公共区域停车位收费 延川县回复
延川县
2019-11-04 16:25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回复:针对#1205工单反映问题,经我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市广场一期地上停车位为规划建设时已规划建设停车位39个;

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未就该停车位进行相关约定;

三、此类公共区域停车位权属问题未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而一期商铺前停车位未占用小区共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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