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沣渭怡心岛小区二期16号楼一个业主,按合同约定在2019年04月30日之前交房。本来交房是件开心的事,不过却成了我们二期所有业主头痛的事情。
2019年3月底,我们部分业主陆续收到来自置业顾问的一张截图,该截图称因咸阳市2018年“禁土令”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他们无法按期交房,现需延期四个月,暂定2019年8月31日交房。此后,业主一直与开发商协商,也找过相关部门,均没有任何结果。
业主也很无奈的只能等开发商延期暂定的交房日,但从2019年8月28日开始,开发商陆续向购房者打电话通知交房,在交房过程中我们发现,沣渭怡心岛小区二期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缺少《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等相关文件材料,为此,我们大部分业主选择拒绝交房(其中有个别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房)。
时至今日,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业户办理交房手续。业户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不出面协商。
而且态度强硬说自己已经达到了交房条件,让业主们想收就收,不想收也可以走法律程序。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也没有任何结果,也没说什么时候能达到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条件。还请媒体给以曝光,让我们早日收房,万分感谢!
并且在开发商交房时,小区物业的装修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违背了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附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