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高滩镇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4月15日报道的关于“紫阳县高滩镇违规建房 导致多户居民房屋严重受损”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镇纪委组织牵头,调查此事,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紫阳县高滩镇居民董长文、靳诗宪在2018年6月建房,两户拆房建房,不属于新批建手续,高滩镇人民政府在审核两户与四邻达成建房协议书,要求其完善边坡治危后按城镇规划建设房屋。在边坡治危过程中,对裸露临空抗滑桩未及时回填加固,引生工程滑坡,造成居住上方邻居贾耀碧房屋严重受损。
事件发生后,经高滩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调解,一对受险人员转撤安置、二就房屋受损调解相关赔偿事宜、三依照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相关法规排危治危。在调解中相关安置达成一致。赔偿与排危、治危双方意见未达成协议。2019年3月13日紫阳县调解中心就此事组织调解,就入汛后排危必要性对双方做出强调并达成一致。2019年4月1日高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双方就转撤财产进行登记,谢克安(贾耀碧之长子)提出排危时其家庭成员与县防滑办工作人员到场指导,高滩镇人民政府在与县防滑办沟通后,原侧上在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按2019年1月10日《关于紫阳县高滩集镇上街三组滑坡应急处理措施》实施。董长文、靳诗宪两户在4月5日按高滩镇人民政排危通知书要求实施排危,在实施过程中与谢小琴(贾耀碧之女)发生冲突,致使排危无法进行。
紫阳县高滩镇人民政府回复:网调字〔2019〕第04091号关于西部网网友反映“紫阳县高滩镇违规建房,导致多户居民房屋严重受损”情况收悉后,我镇及时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8年6月,董长文、靳诗宪因房屋出现局部裂缝,申请拆房建房。高滩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后,认为董长文、靳诗宪2户民房正面紧邻渔紫路,一旦出现危险,直接威胁自身居住和过往人员车辆安全,拆旧建新属必要,但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一是必须取得四邻书面同意;二是必须取得县公路段的审批许可,在原有房基位置后退3米;三是层高不得超过县上统一规定的自住用途层高要求;四是旧房拆除后,对高边坡要进行治理;五是负责拆除旧房和后期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此后,董长文、靳诗宪在取得四邻书面同意后,着手拆除旧房,在旧房拆除及边坡治理过程中,于2018年12月31日晚造成上方垮塌,直接导致居住上方邻居贾耀碧房屋严重受损,失去维修价值。
二、处置过程
事件发生后,高滩镇党委政府立即报请县防滑办现场勘察指导,并作出了初步处理意见。一是责成董长文、靳诗宪出资在紫阳县城租房安置贾耀碧,已落实;二是明确由董长文、靳诗宪承担贾耀碧房屋受损的全额赔偿责任;三是由董长文、靳诗宪负责,按照县防滑办的专业意见,做好垮塌治理工作。对责任划分,董长文、靳诗宪、贾耀碧及其子女均无异议。随后,镇党委政府就赔偿金额和方式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未能成功。2019年3月13日,紫阳县司法调解中心就此事组织调解,也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事件当事人不提起诉讼,不主动走司法途径,目前限入僵局。
三、后期处理
一是聘请专业机构拿出治理方案,在县防滑办的指导下,督促董长文、靳诗宪出资进行高边坡治理,确保汛期安全,确保不形成次生灾害。
二是继续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磋商,磋商不成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是明确在争议妥善解决之前、滑坡妥善治理之前,董长文、靳诗宪不得新建房屋。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