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步步高红星幼儿园疏于管护 玩具割伤幼儿

2019-04-0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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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来佳慧,今年5岁,2月25日在志丹县步步高红星幼儿园上学期间,被玩具割伤。经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右手小指深屈肌腱完全断裂丶右小指浅屈肌腱不完全断裂,手指功能终生丧失。对于幼儿园疏于管护,使小孩上学期间致残的严重安全事故,该幼儿园不负责任,置之不理,法人至今避而不见。

家长多次去志丹县教育局,反映步步高幼儿园玩具伤人、导致幼儿残疾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问题,但教育局态度冷漠不作为,至今未做出任何处理,不行使监管职能。家长抱着受伤的孩子哭诉无门,恳请主持公道!

投诉人:家长来正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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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4-01 09:18
已转交 2019-04-04 15:20
已反馈 2019-04-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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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步步高红星幼儿园割伤幼儿 志丹县回复
志丹县
2019-04-22 14:46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贵网《关于网民反映“志丹县步步高红星幼儿园玩具割伤幼儿”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置,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函告如下:

我县步步高红星幼儿园是经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幼儿园,从2001年9月开始招生,共有在园幼儿310名、教职工37名。2019年2月25日下午3时许,步步高红星幼儿园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中二班幼儿来佳慧将手指伸入室外墙壁上安装的哈哈镜边缘,不小心将右小指割伤。班主任发现幼儿受伤后,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和园长,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将受伤幼儿送到志丹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按照家长的要求,受伤幼儿在班主任王思艺的陪同下,于当晚8时被送至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右小指割伤并深浅后肌腿断裂伤,当晚10时作了手术,术后住院洽疗15天,先后共花费医药费9760元,其中家长自付370元幼儿园垫付9390元。

目前,受伤幼儿已出院在家休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已责令步步高红星幼儿园积极协调处理此事,但由于家长向幼儿园索要费用数额较大,且不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按照《国家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议幼儿家长进行伤残鉴定,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此事。

为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我县已落实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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