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圪台乡南硷村村民,现将如实向你们反映如下问题
1、2015年1月经南硷村委会与七户村民协商将20亩耕地以每亩3000元价格承租给郭建平,承包期至2028年。作为养鸡场发展七彩山鸡养殖。2018年4月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叫停。在未经村民知晓与同意的情况下郭建平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养鸡场以雅万元转卖给葛洲坝高速路建设集团,现正大兴土木建设中。
2、2016年4月,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经圪台乡政府协调与南硷村十一户村民以每亩500元价格签订了租期至2028年的旅游开发士地承包协议。承包款每三年交一次,第一轮承包款交至2018年底。但是,该公司承租三年来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未添置一砖一瓦,实为借高速公路建设进行圈地行为。最讽刺的是,在2018年高速路征地中竟然由乡政府出面协调将由村民栽植的树木赔偿款的50%分给该旅游公司。
3、2017年1月,黄龙县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南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每亩500元,租期至2028年,每三年交一次租金,第一轮交至2019年底。但是2018年5月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方延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撤资,该项目土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被倒手转让给姚姓老板。该士地租赁合同既无法人代表签名,又无鉴证机关鉴证。这就是圪台乡政府主导下的产业开发,枉顾村民根本利益,村民实为不解。
依据以上事实,我们强烈诉求:
1、村委会承包的养鸡场土地交由郭建平经营的养鸡场在被环保部门叫停后本应交回土地,但是郭建平又拿村民的土地转手包给高速路建设方获取巨额利益,大发横财,拿农民的土地做生意,这是变了味的产业开发,我们绝不答应。
2、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乡政府鉴证下承包的开发项目,三年已临近过去,没有进行任何利用开发,又没有取得土地、环保的开发许可,实属违法圈地。更甚者在高速路征地树木赔偿问题上乡政府协调要求分给旅游公司50%补偿款,毫无根据,我们很难接受。
3、黄龙县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既无法人代表签名又无鉴证机关鉴证,且实际开发方为延安水投公司。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属欺诈行为,更有甚该项目无环境、土地开发许可更属违法行为。况且几易其人,我们村民现在不知道找谁说事,这种拿农民的土地当儿戏,想给谁就给谁的产业开发,我们深恶痛绝。
4、田间道路补偿款去向不明,数目不清,村民毫不知情。
5、原村民鲁文明走后的土地的归属、补偿款如何分配,我们村民不明了。
以上问题我们村民期待有关部门能给予合理的答复与解决,还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