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崔家头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贵处转来网友“爱国路路”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千阳县崔家头镇500亩苹果园变成荒草滩”问题的调查函后,我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及时了解情况,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至2013年,我镇崔家头村、原段家塬村两村群众共栽植苹果410亩(崔家头村198亩、原段家塬村212亩)。果园建成后,经过群众集体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商方式对外承包,最终在2014年3月与宝鸡市国平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承包经营协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乖平)。国平公司承包果园前三年,能履行协议要求,按期兑付承包费,对果园进行施肥、防病、锄草等田间管理,果园已部分挂果,长势较好。
17年夏收后,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兑付承包费及管理人员工资,致使果园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加之春夏雨水较多,导致果园杂草丛生。期间,镇村先后多次奔走,联系督促国平公司履行合同约定,公司也向村上承诺,积极筹款,及时交清17-18年度承包费及拖欠管理人员工资。
因多次协调未果,崔家头村、段家塬村在2017年10月将国平公司起诉至千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拖欠的承包费、滞纳金和违约金。2017年12月,千阳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随后,崔家头村、黄里村(2018年段家塬、黄里村合并为黄里村)分别上诉至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黄里村案件由千阳县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11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崔家头村案件由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两件案件进入法律程序。截至2019年1月,国平公司仍未履行承诺,没有交清承包费及拖欠管理人员工资。
二、进展情况
为了使果园得到持续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镇上指导两村及时成立了专项协调处理小组,并召开群众代表会研究解决方案。两村群众一致要求,国平公司必须先缴清拖欠的承包费,支付清所欠管理人员工资,对果园进行管护后,再行商谈承包事项。
起诉期间,国平公司负责人王乖平先后于2019年2月26日、3月1日向崔家头村、黄里村分别支付22.176万元,23.744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年度拖欠的部分土地承包费用,仍拖欠两村承包费。近日,国平公司已组织人力、机械开始对果园进行行间杂草清理、枝丫修剪、施肥等春季管护工作。
其他事项,待法院判决后,再行协商。
最后,感谢媒体和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利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