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群贤道九号开出1200元每月天价车位租赁费 请问合理吗

小张
2019-01-02 08:42
点击数:

尊敬的刘省长你好!

我是西安群贤道九号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现向您反馈一下西安市莲湖区群贤路群贤道九号小区地下停车场临停及天价车位问题。

1.开发商天价车位售卖。目前西安长久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价格,从无产权的人防车位使用权32万起步,直接导致90%以上业主面临车位能买不起现状;

2.高额临时车位租赁问题,根据群贤道九号物业于近日贴出的通告显示,预计未来车位按照1200元/月的价格,通租。而据西安市物价局统计,2017年西安市职工平均月工资6272元。买不起,租不起,开发商物业意欲何为?

3.相关职能部门未能起到相应监管职责,不能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居乐业的小区环境。我本人从2016年下半年从深圳调到西安,想着在西安安居乐业,从此定居此地,为自己谋一份好前程,也为西安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可自从买房之后所遇到的这种种问题,实在令人对西安这个西北部最佳城市失望的很。最初的房子强制业主收房,到近期的车位买卖租赁问题,哪一件事令人能平心静气来接受。而和市物价局,区城改办的投诉反馈,屡屡遭受推诿扯皮,含糊不清,这些事情,令人心生绝望。

4.一点小建议。据西安市车管所相关信息显示,西安市车辆总数已超300万量,而市区相应停车位总数却不足100w,也就是每天都有200万车辆可能处于违法停车状态。建议西安市小区停止车位售卖,改为全部租赁,根据市区相应区位交通条件动态调整车位租赁价格,政府出台指导价,减少不必要的车位浪费,同时加大公共停车位建设,比如,停车岛的建设。

感谢刘省长的观看,也麻烦您在百忙之中抽出解决一下这些问题,一个小市民的希望,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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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02 08:42
已转交 2019-01-07 09:54
已反馈 2019-01-07 09:55
已反馈 2019-01-07 09:5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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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地下车位租金每月1200元 业主直呼停不起
记者调查
2019-01-07 09:55

西部网讯(记者 赵雪)“小区竟然开出了一个月1200元的天价停车租赁费,业主怎么停得起车?”日前,家住西安市群贤道九号小区的张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该小区地下车库从2018年12月3日起要求,车位只能购买或者长租。“车位售价32万,大部分人只能选择租赁,但是每月租金高达1200元,而且要半年起租,这个价位几乎比周围小区高了一倍,根本停不起。”

地下车位售价32万 租赁费每月高达1200元

据悉,群贤道九号小区物业在2018年11月底贴出的一份通知,通知称:接开发商通知,物业将对地下停车收费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自2018年12月3日起,全面取消临时车辆停放,改为租赁车位停放,未购买或租赁车位的车辆不能进入地库。租赁车位收费标准为1200元/月(含物业停车服务费150元/月),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租赁周期,凡一次性租赁12个月的可免费停车1个月,即停车13个月。

1月2日,记者走访了群贤道九号小区发现,小区门口道路两侧停满了私家车,而地下车库却空空如也,零星停着几辆车。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几个小区,周边小区的月租车位价格基本在500元上下。

记者以租车为由找到小区物业,对方称车位价格都已经通知,租金就是1200元每月。记者问及小区车位租金及售价为何比周围其他小区高出许多,物业回应这是开发商规定的,物业并了解详细情况,只能执行。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但是开发商工作人员均称不知道,“无法回应”。

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周边月租车位价格基本在500元上下

业主质疑收费是否合理 希望能够统一收费标准

据小区一位业主介绍,该小区从2017年9月份开始陆续交房。“刚开始是允许临时停放的,除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外,其他业主在地下车库停车按照前半小时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照3元/小时收取停车费。因前期业主们都在装修,很少有人在地库长时间停车,所以大家的意见不是很大,但是后来小区开始陆续住人后,大家都说停车费太高了。”

2018年10月前后,小区将地下车库的停车费收取标准改为5元/8小时,但是才执行了一个多月,就又公布了如今的新标准。

张先生说,西安市小区停车收费不统一,物业又朝令夕改、频出霸王条款,实在叫人头疼。“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协调处理,最好统一收费。”

官方称已经约谈开发商

记者在西安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市物发【2015】29号)里面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内放开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

但是,该小区接受采访的业主均称,到目前为止,物业和开发商从未公示过相关材料,并且制定此次停车费收取标准时也未与业主协商。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复网友投诉时表示,开发商向业主出售车位使用权的本质是租赁关系,其合同约定的内容应符合《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期限不应超过二十年,其租金的价格应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而非单方擅自定价。该局已经约谈“群贤道九号”的开发建设单位,责令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尽快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方案。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车位租售管理出现的新问题,物价局将研究完善车位租售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减少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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