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家住西安市雁塔区西沣一路2600号高新第五季小区业主,我们小区自交房3年以来,已经连续正常供暖2个采暖季,但是今年西安明德热力公司却拒绝给我们小区供暖。
我已在12345反映情况,被雁塔区杜城街道办告知热力公司拒绝供暖原因如下:
1、物业公司(北京中商和旭物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欠明德公司55万元;
2、开发商(陕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欠明德公司“接口费”300万元;
杜城街道办表示无法协调,已转雁塔区协调解决,但咨询过区上之后,区上也表示无法协调。
今天已经是11月14日,而且伴随着大范围降温,小区900户居民(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无处申辩,所以我斗胆在此留言,我有以下疑问:
1、小区已经正常供暖2个采暖季,之前并未听说开发商拖欠接口费,即使确实拖欠,热力公为什么不走司法程序,反而用不供暖的方式以业主为“筹码”来讨要欠款?
2、小区居民每个采暖季都按标准交采暖费(都有收据,发票为证),物业公司却拖欠热力公司供暖费用,物业的财务混乱导致的欠款也要小区居民来承担后果吗?
相关部门一句打官司去就把老百姓打发了,那么老百姓还养着他们有什么用,我们还是把钱留下来打官司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