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支磊 董超)最近,铜川市印台区的张女士向我们反映,2009年10月份,她曾向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阳信用社申请过一笔5万元的贷款,当时被告知贷款没有批下来。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这笔贷款不仅用她的名义批了下来,还被转借给了他人,导致她至今背负了连本带息10万多元的债务,并且成了不良信用记录者。
2009年,在西安打工的张女士看上了一套商品房,但首付款差了5万块钱。这时,张女士一位姓程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忙在铜川的农村信用社贷到这笔钱。
张女士:“经朋友程丞介绍,说他认识广阳信用社一个叫白艳萍(信贷员)的,贷款很方便。 然后我就和他一起,2009年10月份的时候,去广阳信用社,做了这个贷款手续。”
在提交完贷款申请手续后,信贷员白某便让张女士回家等消息,然而一个星期后,张女士的朋友程某却告诉她贷款没有批下来。
张女士:“说没有贷成,没有贷成我当时就让他(程某)帮忙把我的贷款资料,给我取一下,我要把那销毁,他说信合内部人家会自行处理。”
然而,半年过后,张女士却接到了一个让她想不到的电话。
张女士:“有半年多吧,突然有一天我就接到了广阳信用社给我打的电话,说让我还利息,我当时吓坏了。”
张女士急忙到银行查账,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5万元的贷款,而且由于没有按时还利息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于是,张女士赶紧向朋友程某询问。程某表示,这笔钱很可能是信贷员白某给了一名叫陈金平的生意人。之后,程某还给张女士发来了一段自己与信贷员白某的通话录音。
程某:“姐,至于这个钱是咋回事,咱俩都清楚,对着么?”
白某:“嗯嗯嗯。”
程某:“咱就说个难听话,那还是陈金平把钱拿跑了。对着么?”
白某:“对么,就是。”
程某:“当时是陈金平给你说的,把这款给他了?”
白某:“哦,那肯定是陈金平把钱拿走了。”
程某:“当时陈金平给你说,这款办下来给他拿?”
白某:“哦。”
听完录音,张女士非常气愤,自己申请的贷款怎么能给了别人?于是她就到广阳镇信用社讨说法,而程某和白某表示会尽快找陈金平让其还钱,但之后却一直找不到人,事情就这样被拖到了2013年。
张女士:“程丞和白艳萍他俩给我写了一个还款协议,就说他俩,程丞承担两万块钱,其余的三万块钱和利息部分,由白艳萍来还。”
不过,后来程某和白某两人并没有给银行还钱。没办法,张女士只能向广阳镇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诉。但一直到2015年,广阳镇信用社的信贷员白某退休了,程某也找不到人,问题还一直得不到解决。
到了2017年,张女士名下的那笔5万元贷款加利息已经累计到了近10万元,她心里也越来越慌,甚至打算起诉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而就在这时候,有人给张女士出了这样一个主意。
张女士:“就是银行的一些人就建议我说,你就让信合起诉你,这样子你起码不用掏诉讼费,因为你贷五万块钱已经损失很多了,这样再把这诉讼费掏上,你就更亏了,当时就是这样子的,信合起诉的我。”
记者在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认定,原告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无法证明其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张女士说,官司打赢后,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示不会再向她追要这笔贷款和利息,但却没有消除她名下的贷款和由此产生的不良信息。
张女士:“信合的人说,虽然法院判决说,这笔钱和你没有关系,可是他没有明确的说,让我们把这笔钱从你名下挪走。”
那么,张女士申请的贷款为何给了别人?又为何赢了官司,却不能撤销名下的贷款和不良记录?记者来到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了解情况。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监察室主任高振华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进行了内部调查,但白艳萍并不承认是她把钱给了陈金平,现在白艳萍已经退休了,他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那当时为啥要签这个还款协议?”
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监察室主任高振华:“我也把这些东西翻完,信贷员说那都是她(张女士)办的,但咱就问她,你为啥给人家写这东西(还款协议)呢?是不是?她说她马上要退休了,张佩说她没拿钱,那人现在退休了。”
记者:“她也不承认她把钱拿了?”
高振华:“她假如说她拿钱了,这事也不可能搁到今天。”
记者:“不是说给了一个陈金平的人?”
高振华:“陈金平失联了。”
高主任说,由于白艳萍不承认她把钱给了陈金平,他们也没有办法核实,所以事情就被搁置下来。目前鉴于法院的判决,他们只能做到不向张女士要钱,但张女士名下的贷款他们却无法取消,除非有人认了这笔贷款。
高振华:“比如说陈金平回来,陈金平把这个账还了,那这事就了了。陈金平确实把钱拿了。”
记者:“但是陈金平把这个钱还了,这个事就了了?”
高振华:“那你说咋弄,他还钱就了事么。”
当记者提出,信用社将贷款给了非借款人,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明事件真相时,高主任表示,他们向铜川公安局印台分局报过案,但没有得到受理。
记者:“你们报案了没有?”
高振华:“公安局不受理,经侦上五万块钱不受理。”
高主任说,之前他们信用社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只要有人把钱还上,事情也就结束了。
高振华:“但是人家能处理的都处理了,各处理各的,有事处理事么。”
记者:“以前是怎么处理的?”
高振华:“那有人承认了,那就跟人家拿钱么,还钱后,省联社有个信息系统,把贷款信息消除完么。”
记者:“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人认账,只要把这笔账抹平,然后就把张佩的这个(贷款信息消除)。”
高振华: “那人家把钱还了,咱是企业单位,我刚给你说,公安局对这不够(立案),假如够(立案)的话,我才不处理这呢。”
那么,对于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主任高振华所说的,公安机关以标的不够不予立案是否属实呢?记者来到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没有向他们报案,而此案完全可以以信贷诈骗进行报案,并不涉及金额多少的问题。就在记者采访结束两天后,高主任向记者表示,他们信用社已经替张女士还上了贷款和利息,下一步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向有关人员追讨这笔资金。
历时近十年,张女士终于去除了一块心病,但此案并没有水落石出,真相还有待进一步查明,这笔不良贷款也不能换一种方式继续存在,成为死账、呆账。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应该吸取教训,严格规范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加强内部风控,切实保障存款安全,真正成为让老百姓信赖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