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接官亭镇党政办公室回复: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以“略阳县林口村易家河社贫困户财产被侵害 政策享受不上”为题发表贴文,反映我镇精准扶贫相关问题。我镇获悉后高度重视,组织镇、村干部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反映问题的网友名叫张丽萍,女,家住略阳县东关社区。父亲张明举,母亲卢香莲,其弟张红住林口村易家河组,其3人为1户。通过镇村反复核查,确认张丽萍反映的5个问题均不符合相关政策。
一、关于“成玉山非法修路毁林占地”问题的情况说明
成玉山当初修路时与相关村民达成协议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为林口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向县森防办报告办理批复,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
二、关于“村里修路造成自己房子成危房,无人理睬”问题的情况说明
在其父亲张明举门前扩宽组道路确有此事,但经现场勘察没有对其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在“7.11”、“7.14”两次洪灾过后,镇村干部对其房屋进行检查,房屋没有安全隐患。
三、关于“非法修路造成水土流失,致使自家养殖大鲵死亡”问题的情况说明
因修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存在非法修路,同时没有造成水土流失,对其养殖大鲵死亡15条,造成直接损失二十余万得不到赔偿,经了解大鲵死亡15条她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证明,并且养殖大鲵死亡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因修路所导致。
四、关于张丽萍父亲是残疾人但无低保问题的情况说明
张明举全家三口人,残疾等级为肢体三级,其父亲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60元,与张丽萍反映的是重度残疾人不符。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一事,因为她家庭有一个主要劳动力(弟弟)张红,母亲身体健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父亲虽是肢体三级残疾,但是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8月23日,县残联邀请县天津中医院鉴定残疾人登记的大夫外三科主任严旭又对其父亲残疾等级做了进一步的鉴定,仍然确定为三级肢体残疾。
五、关于“村里精准扶贫不准确,住楼房、有小车的进入贫困户”问题的说明
经调查本组村民石义庆家庭共五口人,石义庆及其妻子及其弟三人均为二级残疾,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有一儿子在家,户口与石义庆在一起。小女儿因婚户口迁出多年,与丈夫共同购置有房屋及车辆,与石义庆不属同一户,因此按照精准识别政策规定,石义庆户符合被认定为贫困户的条件。其父亲被评为贫困户按理应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经入户详细解释现行移民搬迁政策,集中安置人均不得超过25平米,而我镇居民安置点房屋均为100平米,贫困户按照政策三人户不得购买超面积房屋,其反映房屋为土木结构危房,经住建局鉴定所属土木结构房屋属安全住房。
针对张丽萍反映的问题,镇村干部多次上门,耐心解释相关扶贫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当面逐个向张丽萍做了解释,均已得到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