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彩集团不执行陕西高院判决,让我去找政府,声称人大政协有人,随便去告,并且他们的违法行为在法庭上公然说是咸阳市政府所为(有庭审笔录),无法无天。
我丈夫是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这么多年一直本着为国家出力,为陕西出力,为秦商精神服务的目标!请组织能够严查,咸阳政府内部是否如丽彩集团所说,有为其撑腰的保护伞?
对于大部分咸阳人都知道,丽彩公司(全名: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咸阳市非常大的企业,不但从事房地产开发,还有生活综合服务商等业务开展,还与万达、融创、红星美凯龙等全国知名企业开展着租赁等业务。
然而,就在全省各地都在开展积极打造营销环境的今天,这么大的一家企业在还在咸阳办着,坑害老百姓,抹黑咸阳投资环境的事。
2015年9月,我和丈夫经前期调查和慎重考虑后,计划在位于咸阳秦都区玉泉路的“丽彩广场”投资小吃城。我按照约定与咸阳丽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租赁保证金后,双方于2016年6月2日签订《咸阳.丽彩广场租赁合同书》,约定租赁丽彩广场购物中心4F层,面积为68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租期为8年。但就在我已经在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之时,带着18位商户入住时,才发现商铺已被他人租走并使用。
已经准备的好各项工作、前期投资(例如订购i餐饮管理系统、装修材料及支付装修设计费等)全部打了“水漂”,18位商户利益受损、有的连生活都无法保障。
经过多方协商未果后,我将丽彩公司起诉,先后经咸阳中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身民事判决书(2018)陕民终122号认为,咸阳丽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向王女士赔偿实际损失1135234.6元;赔偿预期营业损失1303050元;退还租赁保证金62050元。
“这起案子打了2年多,导致我原本在西安经营良好的小吃城被迫倒闭,为了归还欠债,借了不少钱,官司虽然胜诉了,但丽彩公司却一分钱不给,希望执法部门能秉公执法,共同维护一个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于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丽彩公司至今也未做任何解释。丽彩公司这次组铺毁约不仅仅是个例,据了解,咸阳市的很多老百姓也对丽彩公司“怨声载道”,推迟交房、私下拆迁开发、政府为其“撑腰”等,“不为人知”的事。在全省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今天,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勇于这种“坑害百姓”、有着“强力保护伞”的企业做斗争;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给市场一个更开放、更透明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