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岩湾村高速公路施工 严重影响林麝养殖

红尘滚滚
2018-05-2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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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凤县岩湾村村民,高速公路施工就距离我们家20米,我家在前几年凤县提倡养殖林麝,我们家贷款修建林麝圈,现在高速公路施工就离林麝圈20米,机械设备声音大,粉尘大,尘土飞扬(红尘滚滚),施工便道也不洒水,打桩后的泥浆直接排到汉江源头,清水河现在是小泥河。林麝喜静,胆小。

现在施工我们也阻挡不了。但是希望给我们一个生存空间,政府部门让我们自己协商,项目部想在拿出(宝政办函(2014)96号)文件协商,这是2014年的文件,现在2018年,物价,人工价成本差距4年时间,找他们协商,他们一直在拖。现在项目部又说死一只,按照现在市场价赔偿一只。我们这是长期养殖,取麝香,才有收益。我们是借钱,贷的款。死一只赔偿一只,我这就不成了养猪场了吗?请求政府部门能否协商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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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21 11:21
已转交 2018-05-25 18:26
已反馈 2018-05-28 14:23
已反馈 2018-05-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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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影响林麝养殖 5月底前付清补偿
凤县
2018-05-28 14:23

宝汉高速凤县段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收到你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宝坪高速公路施工影响林麝养殖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22日会同河口镇政府、岩湾村委会一同去网民反映问题的发生地凤县河口镇岩湾村三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1.宝坪高速公路施工对林麝养殖的影响问题。现场查看,村民反映其林麝圈舍均建在宝坪高速建筑红线外30米左右。前期宝坪高速项目施工的噪音和粉尘污染对其林麝的养殖造成了一定影响。这2户林麝养殖户已与施工方青岛建工集团宝坪十五项目部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补偿协议,施工方青岛建工集团宝坪十五项目部承诺在 2018年5月底前支付。

2、在此协议签订之后本次调查之前,养殖户反映又死亡了一只林麝,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补偿。

二、调查处理结果:

1.了解到青岛建工集团宝坪十五项目部目前尚未向养殖户支付补偿费。我办责成施工方青岛建工集团宝坪十五项目部在2018年5月底前付清这2户的补偿费用。

2.协议签订之后死亡的林麝补偿问题。因林麝死亡这段时间内青岛建工集团宝坪十五项目部的路基工程一直未施工,对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林麝死因不予认可。对林麝的补偿问题存在争议。针对这个情况,我办将会同宝坪管理处、河口镇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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