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社会的我,第一次碰见跟政府部门打交道,之前都是在电视剧及新闻上看到各个的部门的刁难百姓,需要开具什么莫须有的证明,但是近期自王永康书记上任以来,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服务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百姓办实事,但总有些部门把上级的公告抛之脑后,我行我素,话题回到我的亲身经历。
本人秦刚,本人属于当年超生儿,当时因计划生育督查紧,出生后没有及时登记户口,待风声过后我父亲才在当地新筑派出所给我上了户口,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所上户口把我的出生日期写为1996年11月12日,本人实际出生于1995年4月12日,之前因为这个年龄错误对本人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但近期本人要结婚,需要申领结婚证,但是这个错误的年龄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年龄。
从2017年初开始我的家里人多次前往当地派出所,希望更改出生日期,但是户籍室均以没有出生证不予更改为由拒绝为我办理,事后本人查询得知,我国的出生儿医学证明是1996年之后才有的,因此我无法提供,之后我再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多次投诉,之后相关人员联系我,给我及我的家人做了笔录,临走之前告知我,如果医院或者村里的人能够证明我的出生日期,此事就100%能改,如果不行,就绝对改不了。
派出所民警之后前往我村委会及我的出生医院调查,但都没有查到当时的文字信息,但其中在询问一名姓李的村民口中得知,可以证明我比他家里的一个人大,他家的那个人出生于1995年下半年,具体是哪一位村民我不得而知,我也是派出所民警在我做笔录的时候告知我的,之后户籍室把相关材料上交至西安市灞桥分局户政大队张志强民警手中,上交材料之后的一个星期我及我的家人多次致电并前往户政大队询问情况进展,但均以张志强民警病重住院为由,无法为我查询相关进度,相关工人员告知我如果不着急就等21个工作日之后再来查询。
一个月后我再次致电西安市灞桥区户政大队,得到的消息是张志强民警还是病重住院,然后我询问当时接电话的民警我的事情进展,他说他不知情,需要电话询问张志强民警,让我半个小时后再打过来,半个小时之后再次致电,接电话的民警告知我,他询问张志强民警后,给我的回复是,张志强民警说他们开会讨论过,我的事情不予审核通过,理由是相关证据不足。
于是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过去一个月在职民警都不知道我的事情,而一个过去一个月住院的民警确能在派出所开会讨论我的事情?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此事我深表疑虑,疑点重重。
事后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颁布的《医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住院病例必须无条件保留30年以上,有了法律的保障更加坚信了我平反的决心,因此我把我出生的医院高陵县医院投诉至西安市市政热线12345,医院得知此事后介入调查,于2018年1月4日回复我说是他们医院调查了当时的情况,情况属实,可以给我开具一个情况证明,并由院长签字及加盖公章。
得知此事后我赶紧联系西安市灞桥区新筑派出所,接电话的人告诉我负责我这件事的人不在,我说我有事找他,麻烦帮我找一个,然后那边的民警答应了,让我稍后打电话过来,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我再次致电派出所,那边给我的回复是负责我这件事的张警告转话给我,如果我有什么事找他,让我去派出所亲自找他,无法接听我的电话,我说我只是问一件事情并无重要的事,无需麻烦前往派出所,而且我现在的住址离派出所有将近30公里的路程,没有直达车,来回倒公交车需要近2个小时,何况2018年1月4日西安市大雪封路,我该如何让前往?
在我的再三诉求下,电话那边的民警给我了负责我这件事民警的电话,我把高陵医院的情况告诉了他。
但民警说还是办不了,说医院的证明不符合规定,为什么不符合规定?那我的年龄是不是就改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