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人民政府回复:首先感谢贵网站对我县群众的关心及对天然气事业的支持。贵单位网调字【2017】第11075号《关于网友反映 “关于永寿县玉祥公司不买厨具不给通气”的情况》反馈函已收悉,县常务县长第一时间批示给了县市管局进行调查,由于我局为燃气主管单位,也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实际情况如下:
1、情况始末
投诉用户为我县华诚和小区一住户。用户姓名:李保林,常用网名:小李走基层。住户所使用的热水器为网上购买的“港电”牌烟道式热水器,由于该产品为老式烟道式热水器(在通风不好的情况下有煤气中毒的风险,目前市场上都不再使用此类产品,改用强排式热水器)且没有“陕西省燃气具注册登记证”,所以燃气公司按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让用户将热水器资料提供后再予以通气。随后该用户在西部网、省市长信箱分别以《天然气公司不买厨具不通气》、《民用燃气只收费不通气》等标题进行网上投诉。
2、调查情况
针对这一投诉,贵网站、省市长信箱网络舆情反馈分别在11月14日、15日通过传真向我县进行了反馈,陕西省广播电视台记者强晓军也于11月14日来我县实地进行了调查。按照常务县长批示,我县市管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带队,价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组成的调查组于11月20日进驻燃气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强晓军记者和县市管局的调查均未发现燃气公司有用户投诉的以上行为。经县市管局工作人员和该用户私下沟通,证实该用户为了解决问题在网上所写投诉文章使用的标题实为博人眼球。
3、处理结果
该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向用户就相关条例、条规宣传不到位,造成用户误解。市管局就调查情况也向燃气公司进行了通知,要求燃气公司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做好日后用户解释宣传工作。投诉用户所使用的热水器相关资料也由网络销售商在11月17日提供完毕,燃气公司也于当日给该用户进行了通气,并就烟道式热水器的危害及注意事项向用户进行了专门宣贯,以避免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
针对此事,我们要求燃气公司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查找自身不足,重新按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完善了我县燃气具登记备案工作细则,做到让用户不跑路,好办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和“用户至上”的使命,不断完善自身不足,在社会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好服务,造福当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