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小区业委会已于2015年10月23日到期,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未完成换届选举的,应当将保管的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务移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管。灞桥区席王街道办将园丁小区业委会的资料及公章收回代管后,并于2016年11月5日在街办有关科室的指导下开展了第一次换届选举,但因人数未达法定条件,报名只有10人,得票数最多为6票,根据不符合选举人数法定条件和投票结果表明业主是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同时,园丁小区业委会的公章也未交于席王街道办代管。
截至目前园丁小区业委会的公章仍然在园丁小区业委会违法保管和使用。
就在今日,园丁小区原业委会的个别成员没有在席王街道办的监管和指导下,私自组织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并使用违法保管的业委会公章进行公开发布业主代表大会通告,剥夺了一千多户业主的选举权利,严重违反程序及公正选举原则,根据国家颁布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席王街道办应具有为该小区指导和监督产生第二届筹备组和业主委员的法定职责。园丁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应当仍由席王街道办组织换届选举,一个已经过期1年多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按规定在任期满三个月前书面报告席王街道办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拒不执行召开业主大会的决定,谁给他们的权利?所以此次公布的园丁小区第二届筹备小组成员公告,明显是违法的。
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区政府、席王街道办立即纠正这种违法行为!园丁小区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园丁小区全体业主
2017年6月16日
代表: 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