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于6月5日向我县反映的《关于网友反映“留坝县火烧关村村支书贪污公款”的情况》(网调字〔2017〕第0618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方面就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的基本情况
留坝县留侯镇火烧关村村支书曹兵燕,女,汉族,生于1977年1月,陕西留坝人,高中文化。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火烧关村文书,2011年10月至今任火烧关村党支部书记。
(一)关于反映曹兵燕贪污农户养蜂补助的问题。2014年10月17日,火烧关村村支书曹兵燕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参加陕西省“展璞计划”培训期间,提出了在村上成立养蜂合作社的“种子计划”,并获得“种子金”5000元,作为其成立养蜂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培训结束后,曹兵燕开始筹建养蜂合作社有关事宜,由于当时我县正在对各类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直到2015年培训班老师带人前来查看时,虽然该村的养蜂农户已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养蜂合作社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4月18日火烧关村申请成立了扶贫互助合作社,并于5月9日在留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闸口石分社建立了对公账户。经查,该笔“种子金”5000元一直由曹兵燕个人保管,在申请成立扶贫互助合作社时支付刻印公章费用1020元,结余3980元在曹兵燕处保管。除此之外,无其他单位或部门给火烧关村农户发放过养蜂补助款项。因此,关于曹兵燕贪污农户养蜂补助的反映失实。
(二)关于反映曹兵燕利用职权扣发入股农户两年分红的问题。经查,2012年5月火烧关村动员筹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均为村民自愿入股,每股1000元,共有27户村民入股,共筹集股金27000元。2013年6月火烧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正式成立,曹兵燕任理事长,同年9月县扶贫办注入财政扶持资金8万元。2016年新增入股村民3户,入股资金3000元。按照《火烧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中“贷款利息收入的30%用于会员分红,30%用于管理人员费用支出,30%用于协会公积金,10%用于协会公益金,互助协会成立当年不分红”的规定,从2014年到2016年底火烧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共盈利14422元。因该村无人通晓财务管理,分红事宜被搁置,直到2017年5月该村聘请财务人员对协会账目进行了核算,并于5月12日进行了分红。其中:2014年度会员27户,每股分红44.50元,计1201.50元;2015年度会员27户,每股分红56.60元,计1528.20元;2016年度会员30户,每股分红53.10元,计1593.00元。因此,关于曹兵燕利用职权,扣发入股农户两年分红的反映失实。
(三)关于反映曹兵燕贪污淘金老板给农户经济赔偿款的问题。经查,2013年勉县一老板在原瓦泉寺村河道淘金,造成河水污染,影响了原瓦泉寺村、火烧关村沿河居住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2013年10月,原瓦泉寺村、火烧关村村干部多次找淘金老板协商,要求给于村民一定补偿。后在留侯镇政府的协助下,淘金老板按照养大鲵400元/户、养牛2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偿,并于2014年3月31日通过留侯镇政府支付火烧关村补偿款共计15600元。因火烧关村当时没有村级集体资金积累,留侯镇政府建议将该款给群众发放一部分,其余部分作为村级集体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2014年4月16日,火烧关村召开村组干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养大鲵200元/户、养牛100元/户的标准给群众发放补偿金,并由村文书及各组组长给群众兑付补偿款共计7800元,剩余7800元由村文书杨明英保管。经查阅杨明英财务票据,2014年6月支付村健身广场建设费2915元,2015年9月支付老干部慰问金700元、支付村民王素琴房屋受损补助款500元,2016年11月村委会买柴花费700元,2017年5月因修建村卫生室支付村民土地补偿款1100元,现结余资金1885元。因此,关于曹兵燕贪污淘金老板给农户经济赔偿款的反映失实。
(四)关于反映曹兵燕利用职权,将其亲戚任命为村干部,优亲厚友,将其亲戚作为扶贫对象的问题。一是将其亲戚任命为村干部的问题。火烧关村组干部共有13人,其中与村支书曹兵燕有亲属关系的有:村监委会主任朱宗仁(曹兵燕表舅)、村文书兼佛爷坝组组长杨明英(曹兵燕堂嫂)。经查,村监委会主任朱宗仁为原瓦泉寺村主任,瓦泉寺村和火烧关村合并之后, 2015年5月通过选举任火烧关村监委会主任。2011年10月,火烧关村文书空缺,村委会经商议并报留侯镇政府同意由杨明英担任村文书。同时,在两村合并前,范明忠(曹兵燕公爹)为原火烧关村佛爷坝组组长。两村合并之后,2015年5月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随后组织各组村民通过选举由村文书杨明英兼任佛爷坝组组长。二是将其亲戚作为扶贫对象的问题。火烧关村现有贫困户23户50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3户,五保贫困户8户,低保贫困户2户。经查,与村支书曹兵燕有亲属关系的贫困户共1户,户主刘辉(曹兵燕妹夫),其余人员均与曹兵燕无亲属关系。经查阅会议记录,并和村三委会成员谈话了解,刘辉为原瓦泉寺村民,两村合并后,在2015年底贫困户评议时,村监委会主任朱宗仁提出刘辉家中共有3人,还要负担照顾一名残疾五保户,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在两村合并前,刘辉本就是再册贫困户,建议继续纳入贫困系统。经与会人员评议无异议后将其列为一般贫困户。暂未发现曹兵燕有违规任命村干部,优亲厚友将其亲戚作为扶贫对象的行为。
二、核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初核事实表明,关于火烧关村支书曹兵燕贪污农户养蜂补助、利用职权扣发入股农户两年分红、贪污淘金老板给农户的经济赔偿款、违规任命其亲戚为村干部、优亲厚友将其亲戚作为扶贫对象的反映失实。
但是曹兵燕身为火烧关村支书,没有按要求对村级财务、事务进行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其中,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未及时将河道污染补偿款7800元上交留侯镇农财中心火烧关村财务专账进行管理,而是由村文书杨明英保管并陆续用于村级支出。
因此,2017年6月14日,我县已就火烧关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不公开的问题对曹兵燕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
最后,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欢迎贵网继续关心、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并对全县各项工作予以监督和批评,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