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五月六日在地铁站乘坐地铁时忘记带地铁卡,就在浐河地铁站随机买了个长安通卡 五十元购买的卡 卡中却只有12元 我去纺织城枢纽站的长安通客服点去退卡 却被告知此卡属于所谓的纪念卡 不能退 只能退卡中的10元(坐地铁用去了2元),我感觉纯粹属于霸王条款,很不合理,属于恶意欺诈,相当于仅仅一张卡片就38元,也就是说我38元买了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卡片,属于变相欺诈行为, 这个卡为什么不能退? 而且卡片中的提示语句也仅是:此卡不挂失,不记名,根本就没提不能退。希望有关部门以切实行动践行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不是人为制造不和谐,制造矛盾,谢谢领导。
地铁所售长安通卡存恶意欺诈行为 50元买卡能用的只有12元
杨先生
2017-05-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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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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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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