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淳化县保障房申报优先考虑行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

等待
2016-11-04 14:14
点击数: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借此平台,向百忙之中的你们提一个建议,就是我县的公租房申报可以优先考虑在县内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五年之内的人员。由于刚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学校毕业后积蓄基本为零,眼下又到了结婚年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父母,一时没有经济来源为孩子买房,现在年轻人结婚最起码要有房子住。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农民家庭出身的我们,没有那种结婚和别人攀比的不良社会习气,只要求很普普通通的结婚要求,要求政府给予政策援助。

保障房是动态化管理的,针对我们参加工作五年之内的人员,租赁期限可以为5-10年,等经济条件好了以后,有资金买起县上的商品房了,管理中心可以把房子收回,再转租给其他住房困难的人。

从我们进入单位开始,心中就早已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愿意为国家和人民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们也知道进入机关单位预示着自己的责任和服务。当面的现实是好多人因为家庭贫困,父母没有钱买房结婚而抬不起头,因为这个基本的顾虑而人心惶惶,忧愁忧虑,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和活力,工作上的激情不高涨。

恳请各位领导能关注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相关部门在具体政策制定时优先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五年之内的人员,我们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勉努力,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一生的力量。在此深表感谢!(住:王同志,电话:15129103273)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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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1-04 14:14
已转交 2016-11-09 17:08
已反馈 2016-12-01 09:43
已反馈 2016-12-01 09: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淳化县住建局: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保障性住房
记者调查
2016-12-01 09:43

尊敬的网友“山沟里的梦想”: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淳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关于西部网网友反映的“建议保障房申报考虑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已收悉,根据《淳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00号,现作出以下回复:

一、新就业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新参加工作五年内;

(2)家庭或个人在本县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在14平方米以下的;

(3)年龄22-65周岁。

符合以上三点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均可申报保障性住房。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进行宣传,借助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公示栏、报刊等进行政策宣传。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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