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华强汽车改装厂职工住宅7层楼两栋,共计84户住户,位于北关振华北巷6号院。
我们家属院于2015年4月开始申请办理天然气报装业务,2015年11月份天然气报装审批手续齐全,并列为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经天然气公司各部门审核达成安装协议并交付了施工费用。因为冬季雾霾较多,施工暂停。天然气公司于5月开始管道施工,6月4日天然气室内外管道施工完成。从6月份开始天然气公司就向西安市天兴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申报市政道路的围挡开挖手续,至今近半年时间,虽然报批的资料符合审批要求,但大兴管委会的审批部门不予批准,我小区的天然气至今无法接通。经我小区全体住户到西安市信访、莲湖区信访、市委巡查组等部门信访,都没有得到解决。
经多处询访,得知大兴新区不批准我小区的原因是西安市安基利房地产公司不同意,为了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大兴新区不批准我小区接通天然气。
西安市安基利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什么不同意我小区接通天然气?原因是我们华强厂破产后的一份经济协议:
华强厂于2008年5月31日按特困企业依法破产。
西安华强厂(北关振华北巷6号院)84户房屋全产权证2010年2月8日由房管局签发,厂领导2010年6月10日与西安市交通局运管处、西安市安基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国有资产出让的“三方协议”,其中第二条的拆迁范围的第二项:“安基利公司需拆迁的建筑物:两栋7层家属楼面积6731.34平方米。”把职工有产权证的房产转卖给开发商,此条款严重违反企业破产法、物权法,严重违反了国务院有关特困企业破产的规定,从根本上就是无效协议。因为这一条违法的协议,开发商想拆我们小区遇到了阻力,国土局、房管局、城建局等部门从根本上否定了开发商对我小区的拆迁意愿。因为“三方协议”,让华强厂的三位领导服刑,国资委、交通局的个别官员双开,最近市巡查组进驻交通局,可见安基利公司的能量之大不可小觑。
安基利公司和大兴新区管委会某部门有什么关系呢?安基利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兴中路2号,在大兴新区的规划区内,因文景南路的开通双方有过很密切的往来。2016年10月28日交通局领导来小区协调天然气问题时说:大兴新区要帮助安基利公司拆迁我小区,以旧房改造为理由,批准安基利公司对我小区实施拆迁。
大兴新区有权批准我小区的拆迁事项吗?答案是无权!因为我小区不在大兴新区的规划区内,不是大兴新区的辖区(可查询大兴新区划图)。至今,华强厂的土地权还没有转移给安基利公司,虽然有“三方协议”,那只是债权不是产权,产权在法津上是大于债权,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都不属于安基利公司,就是安基利公司用腐化官员的手段,其目的也不能轻易达成。
我小区接通天然气办理市政围挡开挖手续,为什么需要在兴新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批准呢?因为我小区天然气的接口处位于文景南路南段,这段路的管辖权是大兴新区管委会。
现在寒冬来临,小区住户90%以上都是老弱病殘,做饭、取暖问题都没办法解决,大兴新区有关部门不顾基层群众的生活疾苦,大兴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开发商谋利,阻碍我小区天然气接通,究竟得到安基利公司的什么利益了?做为一个政府的管理机构,将开发商的利益视为最高的利益,明知道我小区不属于大兴新区规划区内,还要与开发商合伙拆迁我小区,明明知道土地所有权没有转移给开发商,我小区与开发商根本没有土地纠纷,却以此为由不批准我小区天然气接通的围挡开挖手续。党的十八大的核心工作就是深化反腐,对于损害人民利益,损害民生利益,给群众生活人为的制造疾苦的相关人和事,请上级领导切实调查,给我们小区84户住户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生存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