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省长,您好。陕西省人民医院是我们陕西省三级甲等的公办医院,医院妇产科存在乱收费情况,1,每次挂号产科时,已经缴纳了挂号费(开具正式发票据),但医院还要单独再次缴纳产检费6元,(项目为护士简单的测血压,测体重,测宫高)并且不开具正式发票(这个项目不在医生检查的挂号费里吗?),此项收费极其不合理;
2、B超发票是100,但还要手写20,并缴纳。难道省物价局批了120元,机子出了故障还需要收费处再单独加收20元吗?
省医院产科的这种乱收费请省长和省物价厅以及省卫生厅的各位领导进行严格督查。这笔钱我们老百姓不是交不起,只是确实心中存疑,如确实是物价部门核准收费,请直接开具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