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明长城遭受巨大破坏 文物保护谁来负责?

文物
2016-07-2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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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是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本应得到悉心保护。 然而,最近发生在榆林市靖边县龙洲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却遭到严重破坏,长城墙体被扩挖了一个10多米宽的大路,长城被铲挖。地方文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直是直推不管,后来为躲避群众举报上班期间竟然连一个值班人都没有。

据群众举报,前年到今年,村民雷治宝擅自将城墙遗址两边的土路拓宽,原来城墙上仅有不足三米的豁口被其推挖成10多米宽的大道。为了让重型机械通过,不法分子不惜开挖道路,将城堡所在的台地挖去数米,导致土城墙变的岌岌可危。

不法分子对国家级文物长城上原有的豁口私自进行扩大,在重型机械依然无法通过的情况下,径直沿土坡翻越长城,导致长城墙体部分被压塌,对长城墙体地貌造成严重破坏。

目前,一下雨长城两边就形成大水坑。豁口两边的墙体顶端各有一处坍塌,坍塌处两侧均有重型机械翻越的痕迹,长城两边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长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工作竟然如此不尽如人意。

明长城遭到如此严重破坏,充分暴露出靖边县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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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6-07-28 11:56
已受理 2016-07-2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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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严肃查处破坏长城的违法犯罪案件
陕西省文物局
2016-07-28 11:59

尊敬的网友“文物”: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陕西省文物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7月20日,国家文物局责令我局就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我局高度重视,赵荣局长在京学习期间亲自打来电话安排部署,当即委派齐高泉副巡视员率督察与安全处会同榆林市文物局、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人于7月20日下午抵达举报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当地文管办负责人及长城保护员,初步确定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当即要求靖边县文物部门就报道问题做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报告如下:

一、媒体反映的长城位于我省靖边县龙洲镇境内,是国家局2012年认定的长城遗址,编码610824382101170014,起点为龙洲镇甘沟村边墙壕东30米,止点为龙州镇甘沟村黄草坬东南820米。

二、对于文中所称的“原来城墙上仅有不足3米的豁口被推挖成10多米宽的大道”实际情况为:该土路为历史上形成的横穿长城墙体的南北向通村生产生活土路,经当地村民证实,该通村土路一直存在,至少有六、七十年历史,原本就可容农用车通行。经现场实际测量,长城豁口处路面宽6米,均为历史上形成,并非新推挖成10米。

三、对于文中所称的“前年到今年(指2014年至2016年),村民雷治宝擅自将城墙遗址两边的土路拓宽”、“为了让重型机械通过,不惜开挖道路,将城堡所在的台地挖去数米”、“重型机械无法通过的情况下,径直沿土坡翻越长城,导致长城墙体部分被压塌”及网络配图中的车辆碾压痕迹实际情况如下: 2011年10月,村民雷治宝为修建养羊场,雇佣铲车将原来横穿长城的通村土路进行平整,当地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在与公安机关联合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该村民取得联系并由公安机关将该村民带回进行讯问,经调查后公安机关认为该村民的行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遂交由文物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经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及《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村民对破坏长城的行为处以3000元的罚款。之后,该段长城再未遭受干扰。

此外,文中所称的重型机械为光伏园区工作用车,配图中车辆碾压痕迹均位于原通村土路上,土路两侧长城均高于路面,所以不存在“沿土坡翻越长城”、“长城墙体被压塌”的情况,现场也没有发现重型机械翻越长城所形成的痕迹。根据长城豁口处的植被情况及土层的风沙、雨水冲刷痕迹可以证明近年来该处长城豁口没有再遭受故意人为破坏。

四、配图中长城两侧水坑成因为2016年入汛以来,靖边县持续迎来多次强降雨,由于靖边至龙洲镇柏油路两侧无排水沟,且路面高于横穿长城的通村土路,导致雨水汇集到土路路面,经车辆碾压后,路面泥泞,积水严重。

五、办公情况

靖边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靖边县文体广电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境内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借调其他单位3人,退休3人,实有上班人员17人。2016年5月10日,靖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靖边县博物馆并暂由文管办代管,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文管办在开展原有工作的同时负责博物馆的一切业务工作。2016年7月12日,博物馆举行挂牌仪式,至此,所有工作人员迁移至位于五台森林公园的县博物馆办公,2016年7月18日,除2人出差,1人请假外,1人在原单位文物库房值班外,其余人员均正常上班。配图中群众聚集无人办公的场所为文管办原办公地点而非新办公场所。

六、强化长城保护监管

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直是我局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将严格依据《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长城执法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省政府长城工作会议精神,夯实长城保护政府责任,完善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普及长城保护知识,切实提升长城保护水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年内公布我省长城保护规划,明确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2、加大投入,加强长城“四有”等基础工作落实。

3、严肃查处破坏长城的违法犯罪案件。

4、督促当地政府对该路段进行封堵,新辟道路,以减少对长城墙体的破坏。如短期内解决有困难,则应在此通村土路处设置限高杆,限制大型车辆通行。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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