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袁顺利是潘家村民,在潘家村城改期间与恒和房地产签订恒天第五座购房协议,并预交了全款,所购房为一单元二号房,最近他们打电话告知此房已卖给另一业主,并已交房,理由是该业主13年就已选了此房,他们的工作人员不知道情况又把房子卖给我们,要求我们同意换成别的房子,我们的意见是只要他们能拿出另一业主与他们签订协议和交款在先,我们就同意他们的安排,也不追究他们一房二卖的责任,但他们拿不出证据,这明显就是他们在撒谎,是我们签协议选房在先,而他们不讲经商应有的诚信,不顾他们公司的品牌形象受损,唯利是图,一意孤行。
在一房二卖的事实面前,他们拒绝道歉,拒绝赔偿,只同意换房或退款,并宣称“一房二卖警察不会抓,让我们爱到哪儿告上哪儿告去”(有录音为证),无理蛮横嚣张至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提醒他们这里是法制国家,不是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