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第五座一房二卖 无理要求业主换房或退款

恒天第五座维权者
2016-02-01 08:48
点击数:

我弟弟袁顺利是潘家村民,在潘家村城改期间与恒和房地产签订恒天第五座购房协议,并预交了全款,所购房为一单元二号房,最近他们打电话告知此房已卖给另一业主,并已交房,理由是该业主13年就已选了此房,他们的工作人员不知道情况又把房子卖给我们,要求我们同意换成别的房子,我们的意见是只要他们能拿出另一业主与他们签订协议和交款在先,我们就同意他们的安排,也不追究他们一房二卖的责任,但他们拿不出证据,这明显就是他们在撒谎,是我们签协议选房在先,而他们不讲经商应有的诚信,不顾他们公司的品牌形象受损,唯利是图,一意孤行。

在一房二卖的事实面前,他们拒绝道歉,拒绝赔偿,只同意换房或退款,并宣称“一房二卖警察不会抓,让我们爱到哪儿告上哪儿告去”(有录音为证),无理蛮横嚣张至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提醒他们这里是法制国家,不是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02-01 08:48
已转交 2016-02-01 08:48
已反馈 2016-03-04 17:45
已反馈 2016-03-04 17:4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恒和地产公司一房两卖 律师:业主可索赔房款利息
西
西安市城改办
2016-03-04 17:45

近日,有网友袁先生向民生热线反映称,2013年家人在恒天第五座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没想到在2015年元旦交房时,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卖给另一位业主。

袁先生说,2013年家人在潘家村城改期间与陕西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约,购买了恒天第五座一套45㎡的房子,并预交了全款。“2015年元旦期间开发商通知我们收房,我们原本购买的是一单元102室的房子,但去收房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现在已经交给了别人。”袁先生气愤地说,开发商对于这个情况说是工作失误,还拒绝道歉和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到恒天第五座开发商恒和地产,得知记者询问的事情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公司一直在和袁先生协商。“这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现在已经在和袁先生协商处理方案,袁先生可以在剩余的房子里重新选择一套或者给他退还全款。”对于袁先生提出的赔偿事宜,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方案是否涉及这一块还不清楚,公司主要负责人外出了,随后会给记者答复。

对此,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磊表示,开发商一房两卖肯定是违约的,如果在购房合同里有违约方面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来赔偿袁先生。如果没有约定,袁先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所交房款在这个期间的利息。

截止记者发稿为止,尚未收到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回复。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