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盼天”: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扶风县城关镇委员会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陈志祥基本情况
陈志祥,男,生于1968年12月16日,家中6口人,初中文化程度,上咀组人。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任上咀组组长,2003年任村委会主任兼计生副主任,2008年9月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二、调查情况:
(一)反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路不明”的问题。陈志祥早年从事服装生意,办过养猪场,任上咀组组长后,经营过阳畦韭菜中棚、砖厂,在新店对外出租门面,两个儿子均工作有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基础好。
(二)反映“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问题。黄甫村共建蔬菜大棚29座,大概补贴由农业局直接打到种植户的粮补折子上。上咀组从2002年至2014年,先后实施惠农项目有农发工程、道路硬化(沙石路)、低压整改等,这些项目均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村上只负责协调和环境保障工作,项目资金由相关单位验收后支付施工单位。
(三)反映“私自买卖宅基地”的问题
陈志祥1997年任上咀组组长以来共划庄基地22户,其中处理遗留问题8户未收费,其余14户均按土管部门所规定收费标准,为农户办理了用地手续。村民陈耀贤有2个儿子,1990年前与其兄陈孝儒共用一院庄基。1991年陈耀贤申请了一院庄基,西边与本组村民陈志强庄基相邻,后陈志强私自转让给了陈耀贤。陈耀贤后来将老庄基留给其兄陈孝儒。
(四)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大操大办儿子婚礼三天,大摆宴席一百多桌”的问题
2015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初十),陈志祥在家给天儿子举办婚礼,当时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带孩子的较多,近50桌。
(五)反映“上咀组对外承包百余亩土地,但承包地款不知去向”的问题
2013年9月,黄甫村村委会与西安佳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协商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用黄甫村前一、两寺头、上咀三个组的土地157亩用于苗圃基地,租期21年,每亩租赁费850元起,租地款已发放。
(六)关于粮食直补款的问题
上咀组土地总面积821亩,其中坟地26亩、北壕19.5亩、西壕10亩、砖厂32亩。2000年上咀组划分土地人数719人,每人划分1.02亩,共733.38亩,但粮食直补面积为750亩,粮食直补款已发放到农户。
(七)关于村道两边大树伐卖的问题
上咀组原道路两旁是农发工程时栽植的金丝柳和垂柳,多年来部分树因群众觉得树大伤地等原因损毁严重,后上咀组买了一部分,6340元入组帐,2014年春季黄甫村将主干路178棵国槐,以每棵220元卖掉,共计39160元入村账。
(八)关于破坏耕地办砖厂的问题
黄甫村上咀组砖厂原为沟边梯田,没有灌溉条件。2003年陈志祥从陈拴宽手里取得砖厂的转让经营权,到了2007年砖厂已没有土源,2008年至今租用五郡村下咀组坡边壕地16亩供砖厂取土。
三、处理情况。
1、街道纪工委对陈志祥超标准举办大儿子婚礼问题立案查处,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志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责成街道审计站对黄甫村村级账务、黄甫村村委会对组级账务分别进行审计清理,及时向群众公布;
3、责成对街道财政所、土管所对粮食直补、庄基审批和砖厂问题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依规依纪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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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