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警车前后堵死,汉中派出所称是惩罚车主

老李
2015-09-20 11:21
点击数:

我叫李庆文,家住汉中市文化街,9月17号下午我回家取东西,院子里车位已满,就把车停到文化街路边。二十分钟后,我取东西出来,发现自己的车前后紧紧顶着两辆警车,后面警车把锥形桶都顶到车尾了。过路人告诉我,这两辆警车是东大街派出所的,可我找到东大街派出所请求挪车的时候,几名值班警员说我占了派出所的车位,堵车是惩罚我不懂规矩。可我看到,停车的位置上面没有任何标志,也没有指示牌之类的 ,但派出所一直固执己见,知道昨晚十点半,都没有人出来挪车。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那么文化街怎么成了派出所的专用车位呢?即使路边的道路上划定了车位,按照《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得交由特定用户专属使用,那么路边的停车场怎么成为派出所专用呢?

我觉得,就算他在路边停车违规了,也由交警部门处理,派出所两个警车前后堵不让走着算什么?是执法单位依法处理,还是少数人泄私愤!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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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9-20 11:21
已转交 2015-09-20 11:21
已反馈 2015-10-23 09:45
已反馈 2015-10-2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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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汉中市公安局:对当事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汉台区
2015-10-23 09:45

尊敬的网友“老李”: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汉中市公安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发帖人基本情况 :发帖人李庆伦(自称李庆文,网名老李),男,47岁,大学文化,户籍住址汉台区西大街181号西苑小区19号楼4单元502室,家住汉中市汉台区文化街中段,汉中戒毒所职工。

投诉主要问题: 2015年9月19日,网友“老李”反映了“私家车被警车前后堵死汉中派出所称是惩罚车主”的问题。网友说,9月17号下午我回家取东西,把车停到文化街路边。二十分钟后发现自己的车前后紧紧顶着两辆警车,我找到东大街派出所请求挪车的时候,几名值班警员说我占了派出所的车位,堵车是惩罚我不懂规矩。路边的停车场怎么成了派出所的专用车位呢?我觉得就算在路边停车违规了,也由交警部门处理,派出所两个警车前后堵不让走着算什么?是执法单位依法处理,还是少数人泄私愤?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为方便接处警等工作,今年8月下旬,公安汉台分局东大街派出所和刑警六中队向交警二大队申请在东大街派出所门口南、北两侧各划出3个黄线停车位作为警车专用停车位,并立有锥形塑桶占位标示。

9月17日19时许,李庆伦驾驶陕F LH627轿车欲停放到东大街派出所门口南侧第二个警用车位,当时该所陕F1172的警车已停在第一个车位上。东大街派出所辅警张哲文发现后对李庆伦说:“黄线车位是警车专用,私家车可停到白线普通车位上”。李庆伦说:“我也是警察,这是公共资源,凭什么不能停,我就要停在这里 。”,张哲文说:“你停在黄线车位上交警要处罚的”,李庆伦说“罚就让他罚”,并执意将车停在陕F1172警车后面的黄色专用车位上。

半小时后,公安汉台分局刑警六中队副队长石军将警车陕F1667停在李庆伦车后警用车位上。当晚20时许,李庆伦与其爱人取车时发现自己车被夹在两辆警车之间,遂到东大街派出所值班室问“谁停的车,你们咋停的车?”值班室的民警正在接待报案群众做笔录回答说“不知道”。见李庆伦情绪激动,民警说把警车挪开让李庆伦把车开走,但李庆伦不同意,表示要讨个说法。

经劝解未果后,东大街派出所值班教导员张凯联系汉中戒毒所领导来所配合处理,戒毒所政治部主任王伟赶到共同劝解后,刑警六中队将警车挪开,李庆伦把车开走。

目前,汉中戒毒所对李庆伦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安汉台分局对东大街派出所当事人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加强民警、辅警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如有其它问题请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留言反映。

西部网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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