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峡镇梁家湾修地毁坏林木|农民要求给予合理赔偿

老农民
2015-04-06 11:10
点击数:

尊敬市长:您好!

我们是金丝峡镇梁家湾三组村民,梁家湾村2014年9月份修水毁地时,未与我们协商,在我们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我们原地里于2009~2010年种植的成片的直径10~16公分的杨树全部铲倒毁掉。

修地是好事情,但总要结合实际情况尊重农民意愿,以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为前提吧?我们几年的心血,转眼就毁于一旦,实在是很心痛。事后多次向各级政府部门反应要求给予合理赔偿,至今仍没有结果。难道农民的合法利益就可以随意任性的损害,要求合理的赔偿就如此艰难吗?期望依法治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理念能再落实一些,尽快依法依规对我们给予合理的赔偿。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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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5-04-06 11:10
已受理 2015-04-06 11:10
已反馈 2015-04-16 16:34
已反馈 2015-04-16 16:3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商南县:清理树木经农户同意 不存在修地毁林问题
商洛市市长
2015-04-16 16:34

尊敬的网友“老农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商南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属商南县金丝峡镇梁家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是我县2014年度立项实施的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位于金丝峡镇梁家湾村境内的丹江河河道沿岸,建设规模18.55公顷,新增耕地18.55公顷,预算总投资401.08万元。项目于2014年9月动工建设,2015年2月底基本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决算。

我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采取建设单位施工,地方政府负责清理地面附着物,提供建设道路和所需土源供应等环境保障工作的方式建设。

项目开工前先后召开了3次村组会议,会议协商确定了老家滩原地面种植的附着物(包括零星树木共4户、药材70余亩)清理办法,2014年9月6日向全体村民张贴了公告,并在广场问政时由原村委会主任现场就新修土地的环境保障相关事项做了说明。

要求对该项目区内种植的粮食(成熟收获)、药材以及树木一率在规定的日期(一周)内自行清理,项目施工方、村、组集体均不予赔偿。按此规定,该区域种植粮食以及药材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内都做了清除,由于零星树木不便于采伐,在经所有权人同意后由施工方机械作业(用挖掘机挖掉),并归还所有权人。

网友“老农民”反映的是该户水毁土地上的零星杨树共11颗,直径约10-16公分(这些树是2010年当地育苗户租种其土地育苗,被2010年“7•24”洪水冲毁后残留下的),清理该树木也是经该户同意的,不存在修地毁坏林木,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努力把好事办好。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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