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陕西省司法厅下属单位 ,陕西省戒毒系统戒毒所职工,我们是部队转业安置和退伍安置进陕戒毒系统的自愿兵和义务兵,我们将人事工资问题反映多次总是得不到解决,陕西省司法各戒毒所机构证是行政机关单位,我们系统和监狱不同没有企业,工资来源也是财政拨款,以单位发放到职工个人,因陕西省戒毒局不能按文件规定设置岗位,人员,造成职工工资套不上政策,生活困难。
现陕编委联合四部门落实单位人员工资等实名制,我们系统职工工勤人员能否落按单位机构性质落实实名制?理顺我们人事工资关系?
尊敬的领导
我是陕西省司法厅下属单位 ,陕西省戒毒系统戒毒所职工,我们是部队转业安置和退伍安置进陕戒毒系统的自愿兵和义务兵,我们将人事工资问题反映多次总是得不到解决,陕西省司法各戒毒所机构证是行政机关单位,我们系统和监狱不同没有企业,工资来源也是财政拨款,以单位发放到职工个人,因陕西省戒毒局不能按文件规定设置岗位,人员,造成职工工资套不上政策,生活困难。
现陕编委联合四部门落实单位人员工资等实名制,我们系统职工工勤人员能否落按单位机构性质落实实名制?理顺我们人事工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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