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职工能否落实工资实名制 理顺人事工资关系?

小小
2015-03-10 17:25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

我是陕西省司法厅下属单位 ,陕西省戒毒系统戒毒所职工,我们是部队转业安置和退伍安置进陕戒毒系统的自愿兵和义务兵,我们将人事工资问题反映多次总是得不到解决,陕西省司法各戒毒所机构证是行政机关单位,我们系统和监狱不同没有企业,工资来源也是财政拨款,以单位发放到职工个人,因陕西省戒毒局不能按文件规定设置岗位,人员,造成职工工资套不上政策,生活困难。

现陕编委联合四部门落实单位人员工资等实名制,我们系统职工工勤人员能否落按单位机构性质落实实名制?理顺我们人事工资关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15-03-10 17:25
栏目组 将及时为您转办
已受理 2015-03-10 17:25
您的留言已审核通过,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及时为您转办。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