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感谢你们为农民百姓提供了如此快捷高效负责任的呐喊平台。
我叫杨育民,在西安财经学院连续工作长达28年,2008年却被突然无故辞退,2009年我满腔义愤把财院告上法庭且两审胜诉。5年多过去了,法院判决仍是一纸空文。今年我已近70岁了,疾病缠身,实指望办社保以保老来能活下去。
雁塔区人民法院(2008)雁民初字第3985号民事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法院(2009)西民二终字第761号终审判决如下:“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手续并缴纳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西安财经学院应当为杨育民予以办理并缴费,其不予办理及缴费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不予支持。”判决已过去5年多了,财院领导拒不执行法院两审判决。
2009年下半年,我申请雁塔区法院强制执行,并表态如果补办社保确有困难则可协商解决问题。可是5年多过去了,我本人以及亲属无数次找财院请求协商解决,均遭遇门难进脸难看打官腔。
迫于省高级法院的压力,5月5日,雁塔法院就本案执行向财院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 “责令你院在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毕申请执行人杨育民的社保手续或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逾期将对你院处以罚款100万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法律责任。”在法院的重压和法官的公正主持下,我以最低诉求经过数月协商最终与财院律师达成了和解协议。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财院领导无视法官和本院律师的辛苦工作,借口要“私了”而拒绝在法官和本院律师促成的和解协议上签字。更没想到的是雁塔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居然也同意财院私了,使本案又陷入久拖不决。
此致 敬礼
杨育民
201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