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李胜坤同志晋升职称。
具体情况如下: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总编制6名,按照人社局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5名,工勤岗位1名,其中:副高七级设置1名,中级设置2名(八、九级各1名),助理2名,目前该单位高级七级已聘用2人,按照单位人数岗位设置高级的比例也不符合规定呀?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和要求,要晋升上一个级别,必须要有名额或空岗,方可申报晋升。
在2013年,李胜坤申报晋升职称时,人社局为其出具假证明等资料进行了申报,现在该同志已取得副高职称资格,而且已被县人社局超额聘用,已于2014年11月享受了副高级职称的相关待遇。
我们县像这种情况的人很多,早都符合晋升条件,可单位没有名额和空岗,为什么都不能进行申报,更不用说是聘用了。可对于宁陕县人社局为何要违反相关规定给某些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和工作作风是否符合事业单位职称管理规定,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核查和纠正,让我们在同一个政策下享受公平和平等的权利,我们也相信上级组织和领导能够重视,再此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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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人社局:李胜坤同志晋升职称符合相关规定
尊敬的网友“事业单位人员”: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宁陕县农业局下设8个事业单位,2007年9月,按照《宁陕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实行了岗位设置;
2012年11月,因县农业局一名副高级职称现聘人员退休后,李胜坤同志多次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材料;2013年9月,县农业局根据李胜坤同志现已过58岁面临即将退休,参加工作已有35年,并且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畜牧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情况,依据职称申报相关规定程序,同意申报李胜坤同志副高级职称材料,县人社局同意了县农业局的意见;
2014年1月,李胜坤同志取得副高级职称后,经本人多次申请,县农业局同意聘用,依据宁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宁人劳发[2010]8号文件第八章第四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按现任职务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如果已高职低聘,达到下列条件退休时可享受本人取得的最高职务(职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同时又依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人社发(2014)145号第七项:“从2014年起县区事业单位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由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区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开具准聘卡后,由单位聘用。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开具准聘卡后,单位聘用。”之规定,县农业局聘用了李胜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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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