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青少年体育学校把篮球馆武术馆违规外租

体校教练
2015-01-19 09:35
点击数:

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领导班子把学生训练场地篮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廉价出租给自己职工,费用去向不明,同时导致我们学生训练不能保证,只顾挣钱,不顾训练,比赛时单位帮助教练购买队员打比赛。平时学生训练根本顾不上。我们反映情况绝对属实,望纪委领导仔细调查,大家都有话要对你们说。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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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1-19 09:35
已转交 2015-01-19 09:35
已反馈 2015-02-0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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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体育局:未将学校场地出租给职工
西
西安市
2015-02-05 12:45

尊敬的网友“体校教练”: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中共西安市体育局纪检组及时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对此问题,我局已于1月28日接到市政府信息处提醒(经查贵网该栏目1月18日还发布有内容类似信息一条)。

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立即对此问题进行批示,要求局监察室和体育经济处负责人组成调查组,及时开始调查。1月30日,调查组通过与学校班子成员2人、校中层干部3人、财务1人、教练员5人(包括举报涉及的3个项目负责人)逐一谈话了解情况,并详细查阅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及相关责任协议书,基本查清了事实。

现将我局调查情况和处置意见复函如下:

一、反映的训练场地出租问题:

经查,反映涉及的三个项目乒乓球馆、武术馆、篮球馆并未出租给职工,而是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学校,目的是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提高运动水平。

2011年3月,成立乒乓球学校(以下简称“乒校”),由乒乓球高级教练员负责管理,双方签定目标管理责任协议,每年给学校缴纳一定的训练费。

乒校通过几年的努力,对我市乒乓球项目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在训队员数量比以前也有大幅增加,同时在水电节约和器材维护方面加强管理,大大减少了浪费。乒校在训运动员在2014年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中共获得7枚金牌,连续三年在省年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超额完成了市体育局下达的金牌和奖牌任务。

看到乒校运营模式带来的良好变化后,学校陆续收回了武术馆和篮球馆,借鉴乒乓球项目的管理模式及经验,相继成立了武校和篮校。

二、反映的训练场地费用不公开问题:

这三个项目每年缴纳训练费标准都是经过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务会和职工大会多次讨论研究决定的。每年缴纳款项全部交到了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大帐上。各项目学校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暖、卫生保洁、管理费和外聘教练及场馆、器材的维护费用均自行承担。

三、反映的影响学生训练,购买运动员问题:

市青少年体育学校作为我局直属训练单位,每年承担着代表西安市组队参加相关项目省年度比赛和省运会的任务。为了我市代表队的荣誉,也为了运动员自身取得优异成绩,需要选拔西安籍最优秀的运动员组进队伍里,以最强的阵容参加比赛,完全不存在学校为教练员购买队员的情况。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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