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针对西安市公积金贷款于2015年将要实行的新政策,我想给西安市、全省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提点自己的意见,能否在出台事关民生的政策前,做一定调研和问政,确定真正需要公积金政策帮助的人群,然后再出台具体的政策。否则实在是与公积金设立的初衷不符,伤害了弱势群体。
新政测规定个人贷款按(余额×系数×15倍)计算,个人不超过50万。贷款的额度相比是下降了,门槛也高了。按西安市平均房价计算,首付30%,最起码个人买房都需要贷款超过30万。而现在的政策对缴纳时间、余额、倍数都做了要求,实际上,对于公积金缴纳的比较多的人来说,政策没什么影响,国企、政府单位都是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基本上单位缴纳的都是规定的12%的上限,但是很多私企都不是按工资缴纳,名义上有公积金,实际很多都是按低标准缴纳,就是交上3、5年,也抵不上足额缴纳的1、2年,这就是现在西安乃至全省的现状。
我毕业来西安工作已有3年,在一家私企上班,公积金也交了3年,连1万块都不到,从农村来的,家里也没什么积蓄,买了个3环外的小房子,攒足了30%的首付,想用公积金贷款35万,但是按现在的政策,是很定不够的,我非常不理解,我交了这么长时间的公积金,只因为交的少,所以基本不能为我这样的人服务吗?但是像我这样,是最需要公积金贷款的,自己没多少钱,家里也不富裕,攒够了首付,公积金把你挡在了门外,交这玩意到底有什么意义,还是缺钱的人,在为不缺钱的人服务,穷人养富人吗?
真心希望,相关领导能体察民情,作出的政策是利民惠民的,而不是这种让社会弱势群体很受伤的政策。公积金真正能用到需要的人手里,而不是把本来交的不多,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却用不上,反而是给不缺钱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