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职责之一应该是尽可能地保障道路畅通,提高道路利用效率。可你们是怎么做的。
首先说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隔离护栏。设置的出发点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鼓励大家使用非机动车出行。但实际效果呢,你们到高新一路、二路看一下,真正在非机动车道行使的非机动车有几辆?几乎所有的非机动车都在和机动车抢机动车道。为什么呢――非机动车道根本没法用,往往是一两辆小汽车把住非机动车道的两头,要么进不去,能进去就是钻入死胡同。在综合治理能力达到以前不要再设置这些隔离护栏当路障了,少一些这样的脑残设计、小舅子工程吧!
再说说交通乱相。行人、机动车、非机动力乱窜乱停,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在哪停就在哪停。你们也许想说,这是市民素质太低。重罚呀,制订严格的管理办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倡依法治国,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也可以做点儿什么。以人为本不是以那些不文明行为人为本,要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本。那么宽的马路往往被一两辆乱调头、乱停放的车搞的拧成麻花,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重罚?发现一起,重罚一起,让他不敢胡来!我还真不信有治不了的毛病,关键还是看你们愿不愿意动脑子,愿不愿意担责任,想不想做事情。
多点儿责任意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