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应在假期之间,打扰您的休息,但颇具无奈,垦请您为外地游客讨一说法。
10月2日我们怀着激动、向往的心情去延安革命老区参观学习,可是一到延安感觉这里的空气与全国其它地方不太一样,就连干公人员都这样欺负外地人呀!!
上午9时许,当事人驾驶小车去延安宝塔山景区时,由于路线不熟,(据当地群众反映此路改为单行道才20天左右,当时路口没有民警示意)在圣地路右转逆行时与骑摩托执勤的民警李刚相碰,导致民警左脚受伤,当事人小车前保险扛、前灯损坏。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时陪同李到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诊断、检查、治疗,后经医院确诊,无大碍,对受伤部尾进行了包扎,医生建议不需住院,开一点药休息一周就可以上班了。医院共花费人民币380元。
后当事人与李协商解决此事过程中,李向该外地游客讨要了10000元人民币放事,后该当事人直到问题处理花费达11000多元。这样一个小事故,道出了怎样的一个事实呢?这符合一个警察的身份吗?这与延安这个名字相符吗?这就是革命圣地老区的人民吗?这就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吗?太不可思议,太让人失望了,太丟公务人员的脸了。看谁敢在去延安????
恳请还外地一个游客的公道,出钱是小,但让人无法理解是大,望各级领导能还一个外地人对延安的形象!同时不要让全国人民嘲笑延安革命圣地的“英雄”!!不要让个别公职人员损坏陕西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