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田管中心一名优秀退役运动员,专业训练10余年,曾获得过全国大奖赛冠军,全国锦标赛第四名,于2012年1月4日退役,并自主择业,按照国办发〔2010〕23号和陕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政策,我应得到国家给予的一笔自主择业补偿金。
然而我们训练单位在我提交办理完自主择业申请程序之后的一年后电话告知我没有自主择业补偿金,随后以各种理由搪塞我,根本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文件,我多次找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避而不见,迟迟不给解决。
之后在我的资料里,我更是发现了一些中心不负责的工作事迹,这些是直接剥夺了我们运动员本应该享受得到却被扣掉不告知的保障政策。近几年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有关退役运动员的政策保障,鼓励退役运动员自谋职业,要求各省训练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可是我们中心竟然无视国家政策,胆大妄为,我所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并负法律责任,请有关部门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