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瓶换新要交340元 请问物价局有没有依据?

消费者
2014-05-22 18:23
点击数:

岚皋县城液化气供应商对液化气用户收取每个气罐340元所谓的““报废瓶换新瓶”费用”,此前未交纳使用费的用户需按开户日期补交相应费用。

液化气供应商是根据什么来通过收取液化气罐检测费和所谓的“报废瓶换新瓶”费用?钢瓶的检测以及安全问题应该不是消费者的事情 ,不要什么都要转嫁到我们消费者头上!想收钱就收钱?

打一个很简单的比喻:我们租用一辆汽车,难道还要帮车主缴纳一年一度的检车费用?乘出租车,还要额外帮车主缴纳油钱?这简直是强盗的逻辑!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费、所谓的“报废瓶换新瓶”费是由送气公司负责还是由用户负责,检验费、“报废瓶换新瓶”费是多少?是否有文件规定?向用户收取液化气罐340元所谓的“报废瓶换新瓶”、检测费用是谁授予供应商的权利?

省物价局,请你们公开回复你们批准的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前在走群众路线,不要忘了回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4-05-22 18:23
已转交 2014-05-22 18:23
已反馈 2014-06-11 17:47
已反馈 2014-06-11 17:4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岚皋县政府: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06-11 17:47

尊敬的网友“消费者”: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岚皋县人民政府及时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液化气零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定价,上报县物价局备案,并进行价格监督。我县液化气充气站和燃气零售配送分属两家独立经营企业,目前液化气充装每瓶11公斤、零售价110元、送气费5元,共115元,此价格与安康其他县区相比,属中等水平。

液化气钢瓶价格同属市场调节价范畴,不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钢瓶的价格由钢瓶的质量决定,质量不同,价格也不相同。目前,我县市场新钢瓶价格零售价每个225元,旧瓶到期换新瓶,旧瓶折价30元,旧瓶换新瓶一个195元(用户也可到安康等其他市场自行购买新钢瓶)。因此,一次性购买瓶装液化气340元(其中含充装一瓶液化气110元,送气费5元,新钢瓶225元),如有旧瓶换新瓶,在折价30元后,实收总费用310元。

另外,液化气钢瓶按规定使用年限为8年,为保证钢瓶质量,实行每4年检验一次,按照《关于核定调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检验费为30元/次,钢瓶检验时强制更换零配件费用和钢瓶登记注册费用8元,分别由市锅检所和市技术监督局收取,岚皋至安康钢瓶运送费7元,由液化气公司收取,因此,我县检验费用共计45元。

鉴于我县液化气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自2014年6月6日起钢瓶使用实行租赁制,由燃气公司提供钢瓶,产权归燃气公司所有,用户缴纳租赁费,每个钢瓶使用8年,租赁费200元,取消向用户收取钢瓶检验相关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

同时,燃气价格维持每瓶11公斤,价格115元不变(其中燃气价110元,送气费5元),要求燃气公司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承诺,用心搞好服务,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满意度。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6月11日

已反馈
岚皋县政府: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06-11 17:47

尊敬的网友“消费者”: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岚皋县人民政府及时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液化气零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定价,上报县物价局备案,并进行价格监督。我县液化气充气站和燃气零售配送分属两家独立经营企业,目前液化气充装每瓶11公斤、零售价110元、送气费5元,共115元,此价格与安康其他县区相比,属中等水平。

液化气钢瓶价格同属市场调节价范畴,不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钢瓶的价格由钢瓶的质量决定,质量不同,价格也不相同。目前,我县市场新钢瓶价格零售价每个225元,旧瓶到期换新瓶,旧瓶折价30元,旧瓶换新瓶一个195元(用户也可到安康等其他市场自行购买新钢瓶)。因此,一次性购买瓶装液化气340元(其中含充装一瓶液化气110元,送气费5元,新钢瓶225元),如有旧瓶换新瓶,在折价30元后,实收总费用310元。

另外,液化气钢瓶按规定使用年限为8年,为保证钢瓶质量,实行每4年检验一次,按照《关于核定调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检验费为30元/次,钢瓶检验时强制更换零配件费用和钢瓶登记注册费用8元,分别由市锅检所和市技术监督局收取,岚皋至安康钢瓶运送费7元,由液化气公司收取,因此,我县检验费用共计45元。

鉴于我县液化气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自2014年6月6日起钢瓶使用实行租赁制,由燃气公司提供钢瓶,产权归燃气公司所有,用户缴纳租赁费,每个钢瓶使用8年,租赁费200元,取消向用户收取钢瓶检验相关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

同时,燃气价格维持每瓶11公斤,价格115元不变(其中燃气价110元,送气费5元),要求燃气公司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承诺,用心搞好服务,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满意度。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6月11日

已反馈
岚皋县政府: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06-11 17:47

尊敬的网友“消费者”: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岚皋县人民政府及时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液化气零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定价,上报县物价局备案,并进行价格监督。我县液化气充气站和燃气零售配送分属两家独立经营企业,目前液化气充装每瓶11公斤、零售价110元、送气费5元,共115元,此价格与安康其他县区相比,属中等水平。

液化气钢瓶价格同属市场调节价范畴,不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钢瓶的价格由钢瓶的质量决定,质量不同,价格也不相同。目前,我县市场新钢瓶价格零售价每个225元,旧瓶到期换新瓶,旧瓶折价30元,旧瓶换新瓶一个195元(用户也可到安康等其他市场自行购买新钢瓶)。因此,一次性购买瓶装液化气340元(其中含充装一瓶液化气110元,送气费5元,新钢瓶225元),如有旧瓶换新瓶,在折价30元后,实收总费用310元。

另外,液化气钢瓶按规定使用年限为8年,为保证钢瓶质量,实行每4年检验一次,按照《关于核定调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检验费为30元/次,钢瓶检验时强制更换零配件费用和钢瓶登记注册费用8元,分别由市锅检所和市技术监督局收取,岚皋至安康钢瓶运送费7元,由液化气公司收取,因此,我县检验费用共计45元。

鉴于我县液化气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已责令燃气公司进行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自2014年6月6日起钢瓶使用实行租赁制,由燃气公司提供钢瓶,产权归燃气公司所有,用户缴纳租赁费,每个钢瓶使用8年,租赁费200元,取消向用户收取钢瓶检验相关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

同时,燃气价格维持每瓶11公斤,价格115元不变(其中燃气价110元,送气费5元),要求燃气公司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承诺,用心搞好服务,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满意度。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6月11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