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岐山县信用联社的员工,2012年参加陕西省信用合作联社的招录考试,2013年初通过了省信用联社组织的转正考试,但我们岐山县信用联社却以业务技能未达标(点钞,翻打计算机、计算器百张传票等)为由不予我们转正,工资、绩效等还要再被扣40%,并要对未达标的劳务派遣工和短期合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他们在工作中也都兢兢业业,没有犯过什么错误,仅仅因为业务技术未达标就要解除劳动合同,而和我们一同招录的其他县区的员工都早已按陕西省信用联社的要求转正了,单位对我们严格没错,但以业务技能未达标就不给我们不转正,并解除劳务派遣工的劳务合同,违反了劳动法,我们和别人同样在工作,却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工资待遇,请领导为我们做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