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3个月孩子就要高考了,2013年7月份,岚皋县曾在县政府网站(7月日1)、安康日报(7月15日)、西部网(7月2日)等媒体发布了一条《岚皋籍报考医学类本科生可签订定向招聘就业协议》新闻。不知此“政策”实设施了没有?此“政策”是真是假?特求证!
附岚皋县政府网站此文:
岚皋籍报考医学类本科生可签订定向招聘就业协议
作者:杜胜苗 来源:县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日 点击数:
近日,笔者从卫生局了解到,自2013年起,凡岚皋籍报考医学类本科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卫生局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招聘就业协议。从而实现医技人才本地化、常态化,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90%的患者在县城内就诊的目标。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签订定向招聘就业协议的学生毕业后须在本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待遇规定: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4、在本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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